伊蒙在拉洪塔的马厩里卖马的时候,从始至终都乖乖守在他身边的芙蕾雅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她原本以为,在这两匹马里,伊蒙骑的“老骨头”会卖不上什么价,毕竟这匹马的长相实在是太难看了,有事儿没事儿还会呲着那几颗大黄牙冲着人傻乐,这肯定会严重影响卖相;反倒是埃米利奥的“婊子”,虽然脾气不太好,但它身材小巧灵活、毛色漂亮,整体看起来也十分神气,一定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结果事实正好相反。
拉洪塔的马厩老板最先看上的确实是“婊子”,毕竟这匹小野马第一眼看上去就很讨喜,四肢修长,腰身紧实,毛色也漂亮,耳朵也竖得高高的,怎么看都比旁边那个大头粗脖子的“老骨头”优秀。
秃瓢老板绕着它转了两圈儿,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就伸手要去摸它的脖子。
“——小心。”
伊蒙才刚提醒完,那“婊子”扭头就朝着老板的手来了一口。
还好那秃瓢反应够快,及时把手抽了回去,这才没有中招。
不过,在经过这件事后,秃瓢心中对“婊子”的满意度直线下降。
“——它一直这样啊?”
“呵。除了它原来的主人,和我旁边的这位,谁碰谁倒霉。”伊蒙嘴上叼着纸烟,一边往外冒着烟气一边说道,“已经驯了一路了,还是这臭脾气。得慢慢磨它的性子,但我们是没这时间和精力了。”
伊蒙当然没有说什么“哎呀,这匹马其实好得很!就是时不时会闹点儿小别扭,安抚一下就好了”之类的屁话。
大家都是行家,一匹马是什么脾气,能有多大价值,摸两下,看几眼,再不行就骑上遛一圈儿,心里基本就有谱了,这个时候说这种话试图抬高价格根本没戏,反而会让买家心里膈应,更卖不上什么好价。
马厩老板咂了咂嘴:“这会影响价格。”
“但它很漂亮,我们当初为了逮到它可是折腾了半天时间。”
秃瓢老板笑了笑:“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其实买马这件事,在很多人眼里就跟娶老婆是一回事儿。
颜值漂亮固然加分,可如果你每次靠近她,她都憋着坏想要踢碎你的蛋蛋,那即便长得再漂亮都得好好考虑一下值不值当。
“二十五。”
老板突然开价道。
芙蕾雅愣了一下神。
她虽然不是很懂马匹市场的行情,但是光凭感觉,她也觉得“二十五美金”听起来实在有些少了。
显然,伊蒙也是这么想的:“你怎么不直接去抢呢?”
“这匹马脾气不好,还会咬人,一般我都是不收的。”秃瓢老板也是有理由的,“这还是看在你和那位漂亮小姐的面子上,我才愿意开这个价格。”
“会咬人算什么,它还会跑呢!”伊蒙说道。
“我买马就是为了让它跑,它要是不会跑我买它做什么?”
“那不就得了?它跑得很快,耐力也还不错,是匹好马。”
马厩老板咂了咂嘴:“但它做不了驮马,也做不了挽马,更别提它看起来会把所有想骑它的人甩下马背,也只有像你这样的牛仔才有可能买它——我可不打算花大价钱买一匹卖不出去的马在马厩里供着,这跟拿钱打水漂有什么区别?”
“这可不是打水漂。你现在花三十五美金买下它,稍加训练,磨一磨它的性子,就能以两倍的价格把它卖给那些年轻牛仔——你也看到它有多漂亮了,骑起来可是拉风得很,肯定有市场的。”
“三十五美金?”
瞧秃瓢的表情,他指定是觉得伊蒙疯了。
但伊蒙可是清醒得很,他知道行情是什么样儿。
事实上,如果他能把这匹马带到夏延去,只会赚得更多,因为那里有一沓牛仔会为了这种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付大价钱:“三十五美金,少一分都不卖,你不要,我宁愿把它放了。”
马厩老板本来还想继续压价,但在瞥了一眼“婊子”那副漂亮的模样后,咂了咂嘴,一咬后槽牙:“行!三十五就三十五——但要是它把我的人踢伤了……”
伊蒙可没打算提供什么“售后服务”,于是直接打断了老板的话:“那说明你的人不够聪明,你得找个聪明人来驯它,这个小混蛋一肚子坏水儿,憨厚老实的主可压不住它。”
最后,埃米利奥的“婊子”以三十五美元的价格成交了。
秃瓢老板又走到了伊蒙的“老骨头”身旁,上下打量了它一番。
犹豫了好久才开口问道:“这他妈是个什么东西?”
由于马厩老板说话本就带着点儿口音,所以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格外好笑,芙蕾雅赶紧低下头去,生怕别人看出她在憋笑,但她那微微发抖的肩膀还是出卖了她。
伊蒙瞥了她一眼,摇了摇头,答道:“我上次检查的时候它还是匹马。”
“我知道是马。”老板围着“老骨头”转了一圈儿,“它是天生长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