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带兵,”纳尔泽嗤了一声,“钱能替他挡投枪?”
塞拉斯没笑。
他盯着沙盘上那六个木块,很久没有出声。帐里的人不知道这个名字背后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
在他来的那个地方,隔着两千年往回看,这个名字始终和两件事联系在一起:第一,这个人富可敌国。第二——正是这个人,亲手终结了这场起义。
而且塞拉斯还记得更多。克拉苏是苏拉的旧部,钱是那时候挣下的,但军功一直轮不到他。罗马人敬畏刀剑,胜过敬畏金子。而全罗马最年轻、最耀眼的那份军功,此刻正在一个叫庞培的人身上。庞培在西班牙的仗眼看要收尾了,留给克拉苏的机会不多,眼前这一场,多半是他想要亲手挣一场凯旋的机会。
克拉苏是一个把战争当作生意来算计的人,不会为了颜面贸然前进,不会因为拖延而恼怒失措,也不会轻易踏进圈套。塞拉斯手里那些屡试不爽的诱饵,对这个人多半都不会奏效。
从角斗场逃出来到现在,他设的每一个局,利用的都是罗马将军的傲慢。引诱他们轻敌,引诱他们冒进,引诱他们犯只有傲慢的人才会犯的错误。
但克拉苏不傲慢。一个在罗马城里放了二十年高利贷的人,骨子里流的不是将军的血,是商人的精明。商人不怕丢脸,只怕亏本。
塞拉斯伸出手,把代表自由军团主力的黑色石子从波河平原往北推,推过一道用湿沙堆出来的山脊,推到山脊北面。
“两位执政官死了,罗马丢了四个军团。”他说,“从这里到布林迪西,眼下没有一面鹰旗。我们的机会就是现在,趁那六个军团还在操练,我们全军北上,抓紧时间赶路,翻过阿尔卑斯山。等他们出营,我们再想走就难了。”
——
第二天正午,中军大帐外的空场上,各族头领围着火塘坐了一圈。
塞拉斯还没开口,克里克苏斯先站了起来。
他今天穿了全套从战场上剥下来的罗马军官甲,胸甲擦得发亮,肩上却按高卢人的规矩,披着格子呢的斗篷,脖子戴着一条拇指粗的黄金项圈。他站起来的时候,他身后三十几个高卢人也跟着站了起来,哗啦一声,甲叶子响成一片。
他往火里啐了一口,声音压过了所有人的谈笑:“我有话要说。”
帐里安静下来。
“两个执政官,四个军团,全被我们打败了。”克里克苏斯环视一圈,一只手按在剑柄上,“罗马手里如今一个军团都没有了。南边的坎帕尼亚、卢卡尼亚,全意大利最肥沃的土地,现在连一个兵都没有。城墙后面全是黄金、粮食和美酒,还有几十年来吸我们血的那些人。”他停顿了一下,声音又提高了几分,“高卢人不想再往北走了,我们要南下。”
空场上静了一瞬,随后高卢人那边爆出一片表示赞同的吼声,兵器敲在盾面上,敲得震耳。恩诺玛伊坐在克里克苏斯左手边,没跟着吼,他的日耳曼人也没吼,但他也没有摇头。
塞拉斯等吼声落下去,才站起来。
“克里克苏斯,听我把话说完,再做决定。”
他走到场地中央蹲下去,用刀鞘在地上画。他画得很快,一道横线,一道竖线,几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