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苏翻了一页账簿。
第二排。第三排。那个少年兵倒下的时候,他哥哥的棍子始终没有落到他身上,落在他身上的是另外八根。打完之后,哥哥直挺挺地站在原地,棍子从手里滑出去,滚到血泊边上。没有人去扶他。
广场边缘围观的市民起初还伸着脖子。到第四排,人群开始往后退,有人吐了,有孩子被大人捂着眼睛拖走。观礼席上,两个年轻的元老脸色发白,其中一个凑近同伴:
“你知道他年轻时是怎么发家的吗?他养了一支私人救火队,全罗马唯一的一支。谁家着火,他的人第一个赶到,但赶到了却不救火。他就站在火场对面,冷眼看着火星飞到隔壁,逼着房主和邻居把房子卖给他。火烧大一分,价钱就压低一分。房主如果咬牙不卖,他就抱着胳膊看它烧塌,回来连地皮一起买下,更便宜。”
年轻元老看着台下那一排排不再动的东西,半天说出一句:“他今天做的,是同样的事。”
“什么意思?”
“火烧得越大,东西越便宜。”元老的声音干得发哑,“这五十条命,是他买一支军队的定金。你看着吧,从今天起,这三万六千人不会再溃逃了。”
高台上,克拉苏抬起手,贴身奴隶立刻把温好的酒换上来。他喝了一口,目光扫过台下,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没有动。
四百五十个行刑的人拄着染红的棍子,站在原地,没有一个敢直起腰。
克拉苏站起来,走到高台边缘。他五十出头,中等身量,发际线很靠后,一张脸上找不出任何多余的表情。他开口,声音不大,也不需要大,现在广场上静得连乌鸦落地都听得见。
“从今天起,你们怕我,胜过怕塞拉斯。”他说,“很好,这就是我要的全部。”
他走下高台。台下,六面崭新的军团旗迎风展开,旗杆是新漆的,鹰徽是新铸的,铸鹰用的白银出自克拉苏自己的银库。旗下,三万六千名重新披甲的老兵一动不动。
而那五百残兵里活下来的四百五十人,当晚领到的口粮从小麦换成了喂牲口的大麦。他们的帐篷被下令移到营墙之外,扎在壕沟边上,与野地里的狼之间,再没有一道墙。整个大营都看着他们把帐篷一顶顶搬出营门。
自这一天起,罗马军中再没有出现过一起溃逃。
克拉苏用五十条人命,让他的士兵明白:战场上背对塞拉斯的奴隶军团,你未必会死。但背对克拉苏,你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在自己同帐弟兄的棍子下。被吓破的胆,就这样被更大的恐惧一巴掌摁了回去。这支军队的军纪,从这个血淋淋的清晨起,彻底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