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着他能再回前线一次。”莫里森军医说,“他第一次去前线,活下来了,被抬到我这里。我治好他,是为了再把他送回前线。”
“……”
“我治得越好,他回去得越快。”
“……”
“我要是手抖一下,那块弹片没取干净。他这辈子都得拄拐杖。他就得回到德文郡,在他爹的农场上,当一个瘸腿的儿子。但那样的话,他能活到六十岁。”
“我的手术做的很漂亮,所以他下个月就能回前线。最快六个礼拜,最晚六个月,他要么再到我这张手术台上,要么直接埋在外面。”
他停了一下。
“我把他治好,就是为了让他能再去死一次。”
莫里森军医又抿了一口威士忌。
“少校,今天上午那个二等兵从麻醉里醒过来,看见膝盖里头那三块弹片,在床头柜上的小盘子里放着。他朝我笑了,他说,‘谢谢您,先生,您救了我的腿。’”
“我那时候在他床边站了一会儿,我没说话。”
“我现在跟您说一句心里话,少校。”莫里森军医说,“我那时候站在他床边,我心里想的是——他要是知道,我把他治好了意味着什么,他还会不会朝我笑?他还会不会谢我?”
莫里森军医说到这里,停下来。他看着杯子里那一点剩下的威士忌。
“少校,您说,我是应该治好这个兵,还是不治好这个兵?”
约瑟夫没说话。
风从苹果树那边吹过来,莫里森军医又喝了一口。
“少校,您懂我的意思吗?”
“……懂。”
“懂。”莫里森军医说,“您前线打过仗,您当然懂。”
他把杯子里最后那一点威士忌喝完。
两个人在长凳上又坐了一阵。云雀今天没叫。远处,约瑟夫能听见一辆运送伤员的卡车从前院开出去,引擎声慢慢地远了。
莫里森军医站起来。
“少校,您手上那个伤,等您归队,让前线的军医每天看一次。化脓的伤口在战壕里很麻烦。”
“……谢谢。”
“再见。”
他拎起那件白大褂搭在胳膊上,端着空了的杯子,慢慢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