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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向要塞内走去,手里紧紧握着那把镶满宝石的军刀。

布拉德直起身来,目送着那个高大的背影消失在围墙后面。他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

太容易了。

恩沙纳走进自己的营帐,把那把军刀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越看越喜欢。

达布拉曼齐那个蠢货,把自己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守城,说是「战略要地」,其实就是嫉妒。

嫉妒他在彼得马里茨堡立下的战功。嫉妒他亲手杀死的那四个英国军官。嫉妒他在战士们心中的威望。

那一仗,达布拉曼齐在后方指挥,躲得远远的,等到战斗结束才骑着马出来耀武扬威。功劳都被他一个人抢去了,国王面前说得好听,什么「运筹帷幄」,什么「决胜千里」——放屁!

真正冲在最前面的是谁?真正用矛刺穿英国人胸膛的是谁?真正让那些白皮猪见识到祖鲁勇士厉害的是谁?

是他恩沙纳!

可结果呢?达布拉曼齐成了英雄,而他被发配到这个破要塞来「驻守」。

守他妈的。

英国人算什么东西?

那些白皮肤的软蛋,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就吓得屁滚尿流。如果正面交锋,他恩沙纳照样能带着战士们把他们杀得片甲不留。什么马蒂尼—亨利步枪,什么机关枪,祖鲁的勇士只要冲到近前,一把短矛就能解决问题。

那些武器不过是白人用来掩饰自己懦弱的玩意儿罢了。

他把军刀挂在帐篷中央的木柱上,退后几步欣赏着它在烛光下闪烁的光芒。

这才是配得上他的东西。

等这场仗打完,等英国人滚出非洲,他要让所有人都看看一谁才是祖鲁最伟大的战士。

达布拉曼齐那个只会躲在后面的废物,总有一天,他会让他知道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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