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电锯机油与高温金属混合的刺鼻气味。
“塔洛斯!你他妈蹲在回廊里干什么?!”奥斯本的咆哮再次炸响,声音已经带着哭腔,
“那个杂种离你不到五米!五米啊!你只要冲出去,开几枪就能把他打成筛子!你在怕什么?!”
电锯声忽然拔高,像在回应他的话,刺啦啦地又切断了什么。
塔洛斯喉结滚动了一下,脸上却依旧保持着那副沉稳的表情。他按下通话键,声音低沉而平静,
“别抱怨了,奥斯本。我有信心干死那杂种,绝对可以。但麻烦你先闭嘴。”
说完,他立刻松开通话键,把对讲机挂回肩膀上。
身后的手下们交换了一个无声的眼神。
没人动。
因为出头的都死在舷梯上了。
刚刚带头冲的是塔洛斯的亲弟弟,那个莽汉手里抓了一支枪,腰上还别着一柄砍刀。
那家伙喜欢拿刀砍人,喜欢肢解受害者,喜欢聆听痛苦的惨叫,感受血腥的气息。
他满以为自己人多势众,对付一个小小亚裔是手到擒来。可当他冲上舷梯,还没来得及看清状况,他腰间的砍刀就被对手抢了。
舷梯太窄,塔洛斯带人跟在后头,枪口射界被挡,只能亲眼看着自己弟弟怎么死的。
对手夺刀之后很随意地挥手横劈,动作没什么花哨,就是速度快,力量大。
塔洛斯的弟弟还在愣神,身体不受控地向后倒,视野天旋地转。等他明白咋回事,就发现自己肚破肠流成了两截,只来得及吐槽一声......
“好快的刀!”
第二第三个枪手也是螳臂当车,受倒下尸体的干扰,没能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