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来和陈帅跟着点头,张立星和杨兰却没什么反应。
知道他们脾气秉性的卫来,立即明白怎么回事,便补充说:“张哥,兰姐,团购政策提供淮之星服务的话,费用可以由未酒承担,不能让咱淮之星的员工白忙活。”
这方面卫来想的明白,给团购客户提供淮之星服务的政策,当然是在淮之星的4S店兑付,费用由未酒承担。
至于未酒出钱还是给酒,都是给张立星和杨兰,没什么区别。
出钱的话,到时候再花钱买酒。
而给酒的话,也可以把酒卖掉换钱。
一回事……
很多酒企兑付费用,喜欢以酒水冲抵,原因是酒水的成本低!
酒水不好卖的情况下,以酒水抵费用的确可以减少支出,只是没什么意义,这样有变相压货的嫌疑,导致酒水库存越来越大,更显得酒水不好卖,产生不好的影响。
费用兑付直接给钱,合作者积极性更高,对卖好产品更有利。
之所以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是企业性质不同。
国内头部白酒企业,大多是地方国有企业,同时还是上市公司,在现金支出方面管控非常严格,以避免财务风险。
如果是说不清楚的现金支出,恐有类似行贿或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在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方面,也会审核会不会存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正因有着极其严格的财务管理要求,许多酒企操作不够灵活。
多数情况下,只得采取代垫的方式。
所谓代垫,就是找代理商,或者其他第三方公司,现行垫付现金款项,再以营销费用、咨询服务费用的方式核报支持。
经销商代垫方面,更多酒企的做法是名义上给现金,实际上返到合作者的专项账户,提现的程序比较繁琐,主要用于发货时冲抵账款。
可以当现金用,合作商户一般也没什么意见。
未酒是私企,股权结构简单,目前是卫来说的算,自然灵活方便。
总之就是,酒水不好卖,费用兑付方式玩的再花,那也是无用的,酒水好卖的话,怎么都好说。
未酒和淮之星的合作,现在也只是方向。
卫来已经表态,张立星和杨兰当然没意见,尤其是张立星,他很欣赏卫来这种果决的态度,加上未酒的品质确实好,说不定真的是个机会。
特别是未酒刚起步,淮之星处于相对的强势方,现在合作更好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