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在桌子上白折腾了半天,最后低头一看,发现伊蒙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然后歪着脑袋挠了挠下巴,说道:“——要不你还是跟我走吧,也不会比这个更难了。”
就这一句话,芙蕾雅当场就被他给气哭了。
说起来,她这两天光哭来着。
第一次哭是因为母亲,第二次哭是因为父亲,第三次哭就是因为伊蒙这个王八蛋!
她委屈得要死,哭得很伤心,脑袋也是昏昏沉沉的,精神也变得恍恍惚惚,以至于后面具体发生了什么事,现在再去回想只能想到模糊的印象。
她隐约记得自己被伊蒙从桌子上抱了下来,送进了房间,然后又换上了一套他递上来的衣物——男士的牛仔装束,对她来说明显有些不合身,但伊蒙的态度十分强硬,要求她必须穿这个,还说什么“这是为了你好”……
他当时好像还掰扯了一大堆乍一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的理由,可那会儿的芙蕾雅根本就没心思听,所以她现在也想不起来伊蒙都说了什么,只记得自己最后还是换上了那套男人的衣服,期间还顺带着骂了伊蒙十好几次“该死的混蛋”。
——可惜她也不会别的更难听的词儿了。
她穿上之后就有些后悔,因为这套衣服上明显有一股属于“伊蒙·多诺万”的味道。
她讨厌这股味道,但伊蒙当然没给她机会让她再脱下来,而是叫她赶紧去收拾东西,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带走,剩下的就留在原地,又说什么一会儿就要一把火烧了这里。
芙蕾雅当然不肯答应,这里可是她的家!哪儿能说烧就烧?
她质问伊蒙为什么要这么做,结果被伊蒙一句话给打了回来。
“——你想让你以前的家变成那些家伙们的藏身处吗?你要是不介意,那当然可以留着……”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所以芙蕾雅按照伊蒙的要求收拾了东西,带了一些衣物、钱财还有和过去有关、舍不得丢掉的“念想”后,亲手点了自己的房子。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她才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的家彻底没了,她今后也不可能再回来了……
他们并没有在原地看着大火吞噬掉一切才离开。
在伊蒙的再三催促下,刚点完火的芙蕾雅不情不愿地翻身上马,踏上了离开山区的道路。
目标是坐落在平原地带的丹佛城。
伊蒙说那里有他和埃米利奥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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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芙蕾雅更讨厌他了。
离开木屋后的第二天下午,伊蒙一行人终于在平原之上看到了丹佛城的轮廓。
之所以说是“轮廓”,是因为最先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并不是成片的房屋,而是烟。
一大片灰褐色的烟霭正盘踞在冬日的晴朗天空下面,从远处看多少有点像一个笼罩在城市上空的气体怪物——这个怪物来自火车头、来自铁匠铺、来自锯木厂、来自砖窑,也同样来自城里成百上千座烧煤或者烧木柴的炉子……
——显而易见,西部的生态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但再怎么说,也比东部的那些重工业城市强上不少。
伊蒙之前去过芝加哥,现代意义上的“脏乱差”都不足以形容那个鬼地方。
那里有各种各样的重工厂、屠宰场、加工厂,还有几百万头牛和几十万个人——半个城市的人都是醉鬼,在同一个地方抽烟打架,打嗝放屁。空气中飘散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屎坑,就仿佛张开嘴巴就能吃到新鲜的屎。
反正伊蒙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想去第二回了……
相比之下,丹佛简直就是一座“绿色城市”,这也是伊蒙这些年一直在西部地区游荡而不是去东部的其中一个原因。
太阳落山之前,伊蒙终于带着埃米利奥和芙蕾雅穿过了荒野地带,进入了丹佛城。
丹佛城的外围没有围墙,当然也没有什么岗哨碉楼,也没有什么能让人一眼认出来的标志性建筑物,只有一大片挤在一起的砖房和木屋。
据伊蒙所知,十八年前,这里还没有什么丹佛。
只有南普拉特河、樱桃溪、大片长满矮草的荒地,以及一些跟随季节迁徙的野牛。
后来,有人在落基山脉的脚下发现了黄金。
于是成千上万的淘金客就像是闻到腐肉味儿的秃鹫一样从美国各地蜂拥而来,每个人的心中都揣着属于自己的美国梦:淘到黄金,大赚一笔,成家立业,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些人赶着牛车,牵着骡子,背着铁锹、淘金盘和少得可怜的行李,在河流交汇的地方支起帐篷、搭建木棚、成立营地,然后给这片一夜之间冒出来的聚居地取了个名字——丹佛。
至于为什么要叫丹佛……
好像是因为最初建立城镇的那批人试图用这种方式讨好时任堪萨斯领地总督詹姆斯·丹佛,希望他能把这个小破镇子选为县城。
这计划听起来还挺不赖的。
但问题是,当他们把这座城镇命名为“丹佛”的时候,这位总督先生已经辞职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