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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必然会被那些经历过沉浮,跟随着尼禄的人鄙视,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不但在第五军团中待了十年、二十年,本身又是个高卢人的家伙们比他们更符合尼禄现在的需要。

那个被尼禄拿出的那支药膏救活的罗马士兵充满期待地走了进来。

之前的伤药虽然有效,但还是在他脸上留下了一些痕迹,他一部分新长出来的面颊显然要比其他地方白皙得多,却遍布斑点,有人甚至开玩笑把他称之为“阿巴斯”。

阿巴斯是一个希腊国王,因为对化身为老妇人的克瑞斯女神不敬,被她变成了一只有斑点的蜥蜴。

这个被叫做“阿巴斯”的士兵,不但不以为意,甚至欣然接受了这个绰号,把它当做了自己的名字。

至于姓氏,他也打算改成尼禄,这是一些解放奴隶常做的事情——他们的姓氏就是主人的名字,会伴随他们一生。每次人们叫出这个姓氏的时候,就等于在说他是某某人的奴隶,一些人会视作耻辱,但这个士兵显然视做荣耀,只不过尼禄没有接受。

因此,当那位年轻的百夫长心中忐忑地踏入尼禄的帐篷时,却见到另一个年轻人站在当场——虽然他已经是百夫长了,但那个士兵看向他的眼神可不怎么恭敬,甚至带着一丝挑衅的意味。

是的,他刚刚正在和尼禄毛遂自荐,想要成为他亲卫团的一员。

这个士兵是此地酋长的一个儿子,是人质也是最骁勇的战士,在军队中,以他的勇猛、无畏以及坚定获得了罗马人的好感,要不然他的百夫长也不会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对他施以援手。

待到知道是尼禄救了他的性命后,他就坚定地想要到尼禄身边来,哪怕因此再也无法获得战功,也心甘情愿。

但没想到的是,一个百夫长竟然也来与他争抢这个位置。

阿巴斯对他怒目而视,那位年轻的百夫长也同样心情郁闷。

因为尼禄认为他既然已经成为了百夫长,并且没有人质疑他不该得到这个职位,那么他就该继续留在军队中,而不是侍奉在他的左右。

只是这个年轻人非常坚决,如果尼禄还在罗马就算了。既然他已经来到了高卢,走到了他的面前,他就绝对要守在他的身边。

如果有高卢人来到他们的面前,他总是要死在尼禄前面的。

为了争夺这个最为亲近的位置,这两个年轻人展开了一系列的竞争,万幸,他们本性不坏,因此竞争的方式也只会令人觉得好笑,而不是忧虑。

他们竭尽全力地在各方面表现自己——早晨洗漱得最快,也最干净;衣服,餐具整理的最整齐;无论是剑术还是标枪投掷训练,年轻的百夫长先做完示范之后,第一个站出来展现技术的,也必然是那个被尼禄救了的年轻人。

而在其他演练中,无论是游泳,还是跑圈,穿盔戴甲的攀爬围墙……他们都可以说是争先恐后。

就算是最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剑拔弩张,而让他们最为兴奋的就是狩猎。

今天你打回一头鹿,明天我扛回一头野猪……他们之间的战斗几乎就没有停止过。

“这个小伙子最近干得真是不错,几乎要让我把他拔擢为百夫长了。不过我想他对这个职位大概不会有什么兴趣,他一心一意地想要到你身边来。”

在晚餐的时候,行政总督兼带军团长维特利乌斯半带调侃地提起了此事。

“我会告诫他们的,良性的竞争可以,但我们现在正处于战争时期,这样的争斗完全没有必要。”

尼禄解决这件事情的方法也很简单,他把两人叫来,慎重地告诫了他们,并且告诉他们,如果当真因为他们的竞争而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后果,他会把两人一起踢出去,不但是踢出他的亲卫大队,还会踢出第五军团,叫他们背负一个耻辱的名声回老家去,他的警告终于起了一点作用。

这两个年轻人总归是消停一点了,也让尼禄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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