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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说自己还挺幸运的,没有碰到一个恶毒的主人,但作为一个曾经自由过的人,又怎么会想要把自己的性命、尊严和将来全都交在另一个人的手中呢? 或许有譬如克劳狄乌斯身边的那三个解放奴隶般的人,但欧迈尼斯肯定不是。

可惜的是,只要做过奴隶,这一辈子也很难摆脱主人在他身上打下的烙印了。

解放奴隶依然是原主人的被保护者,他们拥有的公民权并不完整。

“可惜的是我现在只能在口头上释放你,没法真正让你恢复一个自由人的身份。”

正式释放奴隶,要等到尼禄二十岁。

虽然尼禄已经成年了,但鉴于奥古斯都所制定的奴隶解放限制法——他们认为,二十岁以下的主人判断力不充分,所以不承认其解放奴隶的效力。 二十岁以上的主人,如果要解放年龄超过三十岁的奴隶也是一样,必须在律政人员面前宣读释放宣言。

这么算来,欧迈尼斯可能还要在他身边待六七年,但这点对于欧迈尼斯已经足够了,或许到那个时候他也已经垂垂老矣,但只要他成为自由人,他的孩子就可以成为拥有完全权力的罗马公民。

至于解放奴隶所必须拥有的私人财产——三万塞斯特斯即便对于现在的他也没什么压力。

“你的士兵由你自己挑选。” 尼禄格外补充了一句。 有些人知道欧迈尼斯原先是一个奴隶,可能会借着这个理由鄙视他,反对他,甚至在暗地里谋害他,但让欧迈尼斯自己选择就不同了。

这个军团中被他推荐的年轻人就有二十多个,想要聚齐一个百人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可惜我在离开军营的时候,不被允许带走任何东西。” 欧迈尼斯抚摸着那赤红的羊毛斗篷,惋惜地说道,“我有一个小木箱,里面装着好几枚勋章。

“

”几枚?” 尼禄感兴趣地问道。

“三枚,一枚银的,两枚铜的。”

虽然被称之为勋章,但罗马人把它称之为圆盘装饰,顾名思义,它就是一个巴掌大小的圆盘,材质有金、银和铜,上面刻着各种神话主题的浮雕,可以用特有的皮带串联,悬挂在胸口。

每一枚圆盘装饰就代表这个人在不曾交锋和小规模战斗的情况下,击杀并且掠夺一位敌军骑兵装备。

“我还有两顶公民冠呢。”

公民冠是为了表彰他曾经在战场上解救过另一个罗马公民,也就是被救的士兵献给救了自己的人,用橡树叶制成,通常它们会在干燥之后保存,毕竟这也是荣誉的一种。

“我还有一只臂环,银的,没被拿走,不过在我生病的时候,不得不把它卖了。”

“如果有可能,我会设法帮你找回来。”

“不,不需要,如果我还能回到军队的话,我会为您争得更多的荣誉。”

欧迈尼斯坚定地说道。

只可惜在法律被重新制定之前,欧迈尼斯所能达到的最高位置也就是百夫长了。 这还是因为他是在尼禄的私人军团中任职,而周围也大多都是他所熟悉——甚至就是他直接推荐上来的年轻人,即便是为了偿还这份恩德,他也不会遭到排斥。

而百夫长是在军团中实际指挥百人队的基层军官,负责前线的指挥、训练士兵和安排劳役,属于职业身份,而非政治官职,因此可以避开解放奴隶不得担任公职的这条法律。

是否应该让欧迈尼斯离开自己,去军队里建功立业,尼禄也是考虑过的,换做其他人,他们或许会认为,留下这么个勇武而又忠诚的人,就算是晚上睡觉也会更安心些,但尼禄的状况完全不同。

简而言之,他不相信那些罗马的禁卫军们,尤其是他发现,拥戴之功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时候。

尼禄需要一支仅属于他,并且与他有着紧密的利益连接的军队,这才是他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也许克劳狄乌斯也想到了,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进入军队,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自己的解放奴隶安排到能够掌控军队的位置上去。

——————

尼禄以为接下来会是给他举办的欢迎宴会,没想到这同时是现任军团长兼行省总督的欢送会。

他要回罗马继续做他的元老去了,而将会接替他的职位,成为卢格敦高卢行省的总督的人......

“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即将离开的行省总督说道:“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奥鲁斯·维特利乌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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