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迈尼斯听说还要为他的士兵们准备两套凯旋战袍的时候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一套亚麻,一套羊毛。 更重要的是,两套还要染成鲜红色,而且要染得足够牢固——至少在 衣服破损到无法穿着之前,颜色都保持牢固。
“这样的话,一件衣服的价格就要十五塞斯特斯了,有必要这样做吗?”
如果这些士兵已经为尼禄博得了荣誉,在举行凯旋式前,尼禄这样做无可厚非,但他们现在这支队伍完全是靠老兵和刚招募的新兵支撑起来的,老兵是否忠诚尚且不知,新兵也还在训练,他们甚至还未来得及在神明面前宣誓,成为罗马这台庞大的战争机器中的一部分。
“但若是能够给他们这样的一件衣服,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走在路上,又或者是在宴会上,他们只要一出现,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我的士兵。”
欧迈尼斯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没有继续劝说下去,他也做过士兵。
当然知道对于士兵而言,除了俸金之外,最让他们渴望的就是荣誉,而且穿着同样颜色,同样质地,同样式样的衣服,也能够很快地让他们之间形成“我们是一起”的兄弟情感。
他当年在军队里的时候,军队用来辨别敌我的是半人高半人宽的盾牌,毕竟这么个家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最醒目的标识。
一个大队(一千人)会使用同一种颜色的盾牌,然后在上面描绘军团标志动物的图案,写上所属大队以及百人队的名字或是编号。
这样在战场上的时候,只要一看对方拿着的盾牌就能够知道来人是敌人,是盟军或是战友。 不过在这之前也出现过野蛮人伪造了罗马人的盾牌,伪装成罗马士兵,在战场上一路长驱直入差点毁掉了一整支军队的事情。
但如果有盾牌又有战袍,那么错认的可能就要小很多了。
另外,士兵们还能得到一件短斗篷,军官更有属于自己的厚羊毛斗篷——这更像是一种标志。
有些时候它会起到真正的斗篷的作用,围绕着脖颈、肩膀和手臂,覆盖整个脊背。 但有些时候它更多的是作为装饰使用,一大块长方形的鲜红色的布料,两端固定在盔甲肩部的扣眼里,自然垂下。
这种装饰就和百夫长头顶上的横向羽冠一样,是为了让自己的士兵能看见自己,并且向自己靠拢。
“欧迈尼斯,你去打开那个柜子,里面有我送给你的一份礼物。”
欧迈尼斯困惑地走到了那个三角立柜前,用粗大的手指捏住小小的手柄,把它打开,一打开,阳光照入,里面那夺目的颜色瞬间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怔在那里,在尼禄的催促下才颤抖着双手举起了那顶头盔,头盔上装饰有如同鸡冠般的横向羽冠,每一根马鬃都是那样的笔直、鲜艳。
这顶头盔下面整齐摆放的是一个百夫长应有的全套装备:军靴、收腰外衣、分段式盔甲,柔软的围巾是用来垫在盔甲内侧,防止皮肤因为盔甲的碰撞摩擦而溃烂,至于方盾、短剑、标枪这类武器则被倚靠在一旁。
对了,还有同样色泽艳丽的百夫长斗篷,为了防水,这种厚羊毛斗篷会经过脂化处理。
它刚被做好的时候散发出来的气味十分浓郁,能让人直接熏一个跟头。
色雷斯人走过去,把脸埋进了这些气味浓郁的新装备里,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流了下来,他的喉咙像卡了块烧热的石头般沉重,简直无法呼吸,这是他在军队中也不曾想过的事情。
毕竟作为一个外邦人,又曾经是罗马的敌人,色雷斯人本来就很难在军队中出头,那时候欧迈尼斯也只是想干上二十五年,为自己积攒一笔钱,给家人换个罗马身份,好好地生活下去。
不说其他,斯巴达克斯的叛乱犹在眼前,哪个长官敢让一个色雷斯人做百夫长?
但在同一个帐篷的同伴中,他是最爱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的人,他为什么会和百夫长结下了如此之深的仇怨?
正是因为他们遇到的这个百夫长人品实在是太差了,他不但会随意地惩罚任何一个他看不顺眼的家伙,还会克扣他们的俸饷、补给。
士兵们如果有缺少或是需要更换的东西,必须要贿赂他几个阿斯,甚至于塞斯特斯才能重新拿到。
他不是第一个反抗的,却是反抗得最有效的。
他不会在葡萄藤杖下哀嚎,也不会呻吟。 他总是对那个百夫长怒目而视,直到他退后,当这个百夫长发现既无法威胁他,也不可能利诱他后就编造了一个罪名,把他赶出了军营。
用的罪名是他怯弱,畏战。
但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从他身上遍布的刀剑伤痕看得出他在作战的时候非常英勇,即便后来成为了角斗士,他的背后也不曾留下什么鲜明的伤痕,这表示他在所有的战斗中都勇往直前,从未退缩过。
后来他成为了尼禄的教仆,也就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