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打赏加更十二章,但为了保证质量,所以今天先加更两章,之后每天加更一章!
读者大大们可以多看看作者的话,因为有些读者是听书的,写在正文里会听起了不顺畅,所以这个只放一天,改到作者的话里!)
“我带你去看狮鹫。”布鲁斯说。
尼禄无法拒绝。
有哪个男孩——哪怕他现在的实际年龄已经不能算是一个孩子了,会不喜欢狮鹫这种同时将马匹、狮子和老鹰这三种凶悍的形象融于一体的生物呢。
当然,凡事皆有两面,你既然要豢养怪物,就不能指望它如同牲畜一般地乖顺听话,它们比马匹更桀骜,比狮子更凶残,比老鹰更敏捷,它们只能容许拥有神血的人骑在它们身上,若是一个凡人想要跨上他的鞍座的话,下一刻就会被它们掀下来活生生地吃掉——就如同尼禄第一次看到它们时,那个不幸的奴隶所遭遇的那样。
它们的伙食费甚至远远超过了禁卫队的士兵。
成筐的鱼,一整只的羊,被切割的牛或者是野猪……幸好这些狮鹫并不会如普通的猛兽那样懵懂无知,它们是有专属的餐厅,餐厅就在河岸边,等它们享用完大餐后,甚至会有一些胆大的奴隶和平民游过那条宽阔的河流,将那些残碎的皮毛、骨头偷回去做食物。
通常情况下,禁卫军是不会干涉的。如果能有办法,他们就不会冒这个险,要知道狮鹫的嗅觉和视觉都是很灵敏的。它们虽然将残羹剩饭弃置不顾,但如果有人类敢来偷食的话,它们绝对会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冒犯,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加餐了。
他们到达狮鹫栖息的房间时,只觉得暖意融融,这里并没有狮鹫专用的廊厩,皇帝的禁卫军所用的专属坐骑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养的。
有些时候高卢、不列颠等地的行省总督借着离得罗马足够远,会饲养几只狮鹫享受一下僭越带来的快乐,但如果他们敢把狮鹫带到罗马,或者是被看不惯他们的人告了密,那就是叛国罪,轻则没收财产,重则流放处死。
尼禄给狮鹫带来了一筐蛋,腌过的鸡蛋。
对于狮鹫来说,蛋算不得什么,腌过的就不同了,第一只狮鹫——无论是羽毛还是毛发都要比其他狮鹫更深,近似于黑色——它将头颅垂下来的时候,几乎是直接撞进尼禄怀里的。
无论在什么地方,野兽也好,怪物也罢,以及人类……都对盐有着极其强烈的需求。
而此时的罗马,盐还真不是一种廉价的商品,罗马人还在用矿盐和井盐,把开采出来的盐石敲碎,放在锅里,煮取得卤水后再进行提纯。
为什么那些老兵会为尼禄所说的一锅肉汤欢呼呢,除了肉之外,尼禄从来不吝啬往里面加盐,放在后世人吃起来会觉得齁实的盐汤,于它们而言是不可多得的珍馐美味。
狮鹫也是如此,甚至不需要剥壳,蛋壳上沾的盐分反而会让它显得更有滋味。
那只羽毛颜色要比其他狮鹫更深的家伙歪着头,粗鲁地一口咬住好几只蛋,一仰头便吞了下去,而其他的狮鹫也开始躁动起来。
一个大队的人数是五百人,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成狮鹫骑士的,狮鹫骑士只有一百人,而它们通常都是两人一组,一个负责狮鹫的前进方向和速度,而他身后的那个人负责攻击手,投掷、射箭、戳刺,这点倒和战车差不多。
也难怪这里的人们不得不将这座可以供应整个军营所需的仓库改作狮鹫的宿舍,普通的房间根本没有办法容纳得下整整五十头狮鹫,一眼望去,到处都是闪烁着金属色的翎羽,犹如绸缎般的鬃毛,和巨大的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