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山风裹着峡谷的凉气,把仨人吹回了院门口。
周锐背上驮着一头百来斤的半大野猪,黄毛上还沾着点没拍干净的松针和泥点子。
追了整整三天,鹿场附近那野猪一家子总算被清得干干净净。
陆卫国攥着那把五六半,对着一头几百斤的大野猪连开数枪,直把它后背打成了筛子,总算是过足了之前没开成枪的瘾。
要不是周锐腰后别着的勃朗林手枪解决了剩下的野猪,这次进山说不定真要在泥坑里栽个跟头。
正蹲在搓衣板前揉衣服的江春桃听见脚步声,抬头看见仨人,立马在围裙上蹭掉手上的水就站了起来。
“哎呦我的大孙子大外孙可算回来了。”
“这三天在山里风餐露宿的,饿坏了吧?”
“快往炕边上坐,我这就给你们下面条去。”
陆明峰抱着小年糕从堂屋走出来,目光落在周锐背上那头半大野猪身上,伸手轻轻碰了碰硬邦邦的猪毛。
“这就是山里的野猪?看着皮糙肉厚的,跟村里养的肥猪模样差不离。”
周平立马把背上的步枪往墙根一靠,窜到老爷子跟前,伸手点着野猪脑门上的弹孔,下巴翘得老高。
“姥爷,这头是我一枪撂倒的。”
“准准打在耳根子软肉上,它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
陆明峰乐得眼睛都眯成了缝,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脑勺。
“厉害厉害,我家三外孙这枪法,以后是个当兵的好苗子。”
陆卫国不甘落后,挤到俩人中间,拍着胸脯把褂子上沾的泥点子都震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