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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福接过来,沾了点口水,一张一张点,点完揣进口袋,笑容从头到尾没掉过。

「住得满意明年续。不满意提前一个月说。不过合同写的,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他把钥匙交给林曼,「收好了。」

「网线有。」金永福指了指墙角一个接口,「线路通的,每个月六十美元,你们要用就交给我,不用我就让运营商取消。」

「用。」林顿说,「先交一个月的。」

「三个月起交。」金永福的语气不留余地:「运营商那边一次签三个月,我也没办法。」

林曼又数了一百八十美元递过去。

金永福收好,拍了拍夹克前襟:「行了。有什么问题打我电话,你们忙,我先走了。」

...

上午十点。

返回地下室,林顿把折叠床拆了。

床板卸下来,螺丝拧开,铁架子折成三截,他蹲在地下室住了六年的墙角,手里扳手拧完最后一颗螺母。

墙角那片蘑菇云霉斑已经蔓延到半面墙,黑的,像泼上去的墨,边缘长了一圈白毛。

顶灯还是那盏暗黄的灯泡,积了厚厚一层灰。

天花板低得他站起来伸手就够到。

他把最后一件东西拎起来,那口电饭煲。

推门出去。

他手里拎着电饭煲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丹尼斯的小卡车刚好停在楼门口,因为昨天丹尼斯说有事可以找他,于是林顿就打电话给丹尼斯,让他帮帮搬家的小忙。

车是辆褪色的蓝福特,车厢里扔着几卷电线、一把管钳、一个工具箱。

丹尼斯从驾驶座跳下来,今天穿了件干净的灰T恤,没穿POLO衫,胸口还是别着那张电工名牌。

他一进门就掏出一根烟,没点,夹在耳朵上。

「林顿!你说的那个地下室,在哪儿?我帮你搬,别客气。」他往楼道里张望了一眼,闻到那股潮味,皱了下鼻子,「嚯,你说霉味,这确实是够呛,你们住了多久?」

「六年。」林顿把电饭煲搬上车。

丹尼斯嘴张了一下,又合上了。

他把耳朵上的烟拿下来,塞回口袋,弯腰扛起最大的那个箱子。

几个箱子、电饭煲、锅、旧铁盒、折叠床的零件、几摞书。

两个人搬了不到二十分钟。

丹尼斯搬完最后一件,扶着车厢喘了口气:「你这...帮你搬家,我跟你说,你得欠我一顿饭。要不是你小子在图书馆教我那句『主升浪最大的敌人是想证明自己聪明』,我这会儿还在后悔之前的操作。昨晚回去我跟我老婆说了,她说这小伙子说话跟电视上那个奥普拉请的理财专家似的。」

「下周平仓之后付你劳务费。」林顿把最后一件东西搁进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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