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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7章 傲慢的英军

九月十九日一艾德尔斯特西南方,约两公里处的树林边缘英国的乔治·伯罗斯准将是在清晨五点半就催促部队出发的。

第七旅的三千二百名官兵沿着从不莱梅通往迪普霍尔茨的那条土路行军了将近三个多小时,到达艾德尔斯特西南方向那片橡树林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伯罗斯准将骑在一匹高大的栗色阿拉伯马上,位置在纵队中段略微靠前的地方。他身材魁梧,蓄着一部浓密的灰白色络腮胡子,胡子修剪得很整齐,两端微微上翘这是他从印度带回来的习惯,据说喀布尔的英国军官们都流行这种式样。他的军帽微微向左歪着,不是因为不认真,而是因为他左耳上方有一道旧伤疤,正戴帽子会磨到。那道伤疤是在迈万德一不,是在迈万德之前的一次小规模遭遇战中被一个阿富汗骑手的弯刀擦过去的,差了不到一英寸就削掉了半个耳朵。

他一边骑马一边捋着自己的胡子,目光越过前方散兵的头顶,看向远处那片开阔的河谷地带。

在他的右翼,大约半英里之外,是英军第二十四步兵旅的前锋部队,以及附属于该旅的皇家炮兵第三野战炮兵营一十八门九磅后装线膛炮,由挽马拖着,此刻正在后方的路上慢吞吞地跟进。炮兵行军的速度永远比步兵慢,这一点从拿破仑时代到现在没有任何改善,伯罗斯准将为此已经派了两个传令兵去催促了。

在他的左翼,隔着一片收割过的麦田和几道灌木篱笆,是普鲁士国民自卫军第六十五师的先头部队。这支部队由普鲁士陆军中将森登男爵指挥。森登中将是个沉默寡言的波美拉尼亚人,他的第六十五师是战争爆发后才从后备役人员中紧急编成的国民自卫军部队,装备不算好,训练也参差不齐,但胜在人数多—一个满编的普鲁士国民军师有将近一万人,就算打个对折也比伯罗斯的一个旅多出一大截。

不过伯罗斯准将对这些普鲁士人并不怎么看得起。

他在印度待了十二年,其中在阿富汗待了将近三年。最近一次英阿战争中,他带着自己的旅用刺刀冲锋把开伯尔山口附近的部落武装打得七零八落。阿富汗人不是没有勇气,恰恰相反,那些裹着头巾的山地战士悍不畏死,敢拿着耶扎尔长枪和英国正规军面对面地硬冲。但勇气在纪律面前毫无意义一当红衫军排成整齐的线列,刺刀如同一道钢铁的篱笆墙向前推进的时候,再勇敢的散兵游勇也只有崩溃一途。

这段经历让伯罗斯准将对自己的战术判断极为自信。阿富汗的战斗教会了他一件事:

训练有素的散兵在前方以松散队形展开,利用地形掩护进行精确射击,骚扰敌军、试探其主力位置、为后方提供预警;而主力部队则保持较为密集的纵队或横队队形,作为移动的堡垒和最终决战的核心力量,在关键时刻发起刺刀冲锋或固守阵地。

事实上,他现在正是这么部署的。第七旅的先头营已经派出了两个连的散兵,以每人间隔五到八码的松散队形在前方展开,利用田埂、灌木丛和石墙作为掩体,缓缓向艾德尔斯特方向推进。这些散兵大多是旅里射术最好的士兵,弹药袋里塞得满满当当。他们的任务不是决战,而是充当大部队的眼睛和触角。

在散兵线后方大约四百码的地方,旅主力的三个步兵营正在沿着土路展开—第一营在左,第三营在右,第二营在中间略微靠后作为预备队。士兵们以四路纵队行军,随时可以展开成两列横队或组成方阵。

一切看起来都井井有条。

伯罗斯准将对此很满意。他勒住马,转头看向身旁骑着一匹灰色矮马的参谋长。

菲尔中校是个瘦高个子,面色苍白,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更像是牛津大学的讲师而不是军人。但他是参谋学院出来的高材生,地图判读和兵力计算的能力在整个远征军里都算得上一流。他从早上出发开始就一直皱着眉头一不是因为身体不适,而是因为他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

「菲尔,」伯罗斯准将捋了捋胡子,「沃尔斯利勋爵什么都好,就是太小心了。我认为,就凭咱们一个旅的一次冲锋,就能击败对面的奥地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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