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说,在这个怪谈的观念内,家属本就应当比其他人更快反应过来、要立刻举办葬礼?
最后,几名死者的情况,尤其是周振华的情况,是值得注意的。
周振华的年纪就是他和其他人的最大区别,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和一群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他本人和周建明情同父子,葬礼上也应该是宾客,行为上也不存在侮辱死者的情况。
那么他的死大概率就是因为年纪,或者年纪和身体状况一起决定的。
陈韶记得很多地方习俗里,讲究的是长不送幼,尤其是年事已高的老人,是不会被允许进入葬礼的,名义上害怕给人“冲撞”了,其实就是老人家身子骨弱、受不得刺激,很难经受葬礼那种过于压抑又相当喧闹的环境。
这样的话,支书之前说的让几位老人主持葬礼,可能就不太行了。
而周豪和死在送葬路上的那位应该是触犯了同一条规则——侮辱死者。
一方面日记里说了“它”记恨周豪,如果只是没有参加葬礼,应该用不上“记恨”这种词;
另一方面,周豪总结的规则虽然说明他已经意识到了怪谈能把活人变成纸人,但正因如此他不可能是那个被火烧死的纸人。
这条“规则”的用语和其他规则也不一样——其他规则提到个体时,都说的是“我”;只有这条说的是“你”。
所以他不是葬礼的客人,也不会是陪葬品,只是一个破坏者。只不过可能是因为触犯的程度不及后一位,才能挣扎着多活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