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徐贺准备的合同并不复杂,像是仓促之间准备好的。
不,与其说是合同,不如说是对遗嘱的一个补充。
夏徐贺早就将要继承给林星灿的那部分股权注入了一家海外家族基金。
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遗产肯定是没法赠与给一个尚不存在于人世的人的。
但通过设立家族基金代为操持股权,并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就使得股权的转赠变得更加灵活起来。
根据夏徐贺的这份合同,原定于将继承给林星灿的股权,将全权转赠给给林星灿未来的所有孩子。
但在林星灿去世之前,这部分股权全权由他来代持。
与股权对应的投票权、管理权,也相应交给林星灿与孩子的母亲按照六比四的比例进行划分。
在孩子成年并通过家族会议的评估,确认其具备了独当一面的能力后,由母亲代管的百分之四十将交还给孩子,并按照股票市值的百分之五支付现金给孩子的母亲。
夏徐贺这么安排,估计也是担心林星灿的女人太多,影响了他对企业的控制力。
恐怕这也是夏徐贺特地跑过来盯著名井南签下这份协议的目的。
名井南签下了这份协议,以后就算有别的女人为林星灿生下了孩子,也不得不跟着签署,不签的话,连一分钱都拿不着。
这份协议对孩子好,对林星灿也好,唯独提防着孩子们的母亲。
通过这个补充协议,哪怕林星灿的阿姨们不满足于自己所继承的那一部分财产,不管是用诬陷亦或者是其他的方式使其失去了继承权,依旧没法将那部分资产占为己有。
“我说我对林星灿的钱根本不感兴趣,您信么?”
名井南幽幽叹了口气,拿起笔在上面签了字,她知道,今天这份协议是不得不签的。
“我不关心这个,我一个七十多的老头,何必要在意这些呢?而且,总有为了他钱而接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