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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一千余蝮部族人,三百二十五名戒日士兵,缓缓离开了密林。

自从到了断云涧,唐云一直在思念一个人,一个孩子,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可谓朝思暮想、日思夜想。

当然,唐云不是拜登,也不是神父,之所以日夜都在想一个孩子,因为这比崽子的名字叫做提婆犀那!

蝮部在山林中搞风搞雨,正是这个小比崽子拾掇的。

唐云今日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人,提婆犀那就在那里,敌方本阵之中。

不止是戒日国,身毒各方势力都有这个毛病,贵族在战场上很显眼,具备两个特征。

一,要么是在中军,要么是最后方,总之是一个最安全的距离。

二,身上的衣服或是甲胄,极为华美,十分的骚包,就差脑门上刻着几个字了,来,弄我,你丫有本事过来弄死我!

三百多名戒日士兵,就在中军位置,穿着半身甲,在大部分都是兽皮装束的蝮部族人中显得鹤立鸡群,十分惹眼。

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提婆犀那高的过分,比身边戒日士兵高出了足足大半个脑袋。

身毒那边有个传统,肥水不流外人田,戒日国王娶了他侄女,这个侄女就是提婆犀那的亲娘,也不知是近亲产物的缘故,还是吃得好营养够,总之这小子很高,和瘦竹竿似的。

唐云在数万人中找到了提婆犀那,后者也一直搜寻着前者。

只是如今算得上是久经沙场的唐云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就说马骉吧,很长,各种长,不但长的长,挽弓拉弦射出的箭矢也长。

在戒日国,提婆犀那这种精美的甲胄,扔在春熙路,人们不会过多瞩目,要是扔在其他城市的繁华街道上,那就是人群中最妖艳的一朵奇葩。

鬼知道敌方有没有弓术比马骉还强的人,唐云可不会冒险,每次即便在后方也不会穿的特别骚包。

唐云吹了声口哨,下方营寨外的抓着长弓的马骉转过脸,摇了摇头。

“告诉周闯业。”

唐云抬起手指,指向了敌阵中的提婆犀那:“活捉那个小BK,要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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