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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熟悉的面容出现,斯托维尔伸手拂了拂画框边缘积着的薄灰。

指尖落在画框上,木头的触感冰凉。

他整整跟了弗兰顿三十八年。

最初不过是格林尼沃面粉铺老板的儿子,父亲欠了债还不上,他被送进公爵府做仆人抵债。

那年他十四岁,弗兰顿十一岁,后来两人都长大了。

弗兰顿一步步爬到北境大公的位置。

这条路充满着背叛、痛苦与冷血,比画像里看上去的要长得多,也脏得多。

斯托维尔看着他和兄弟争、和附庸领斗、和皇室周旋……

弗兰顿头发白了一半还不到五十岁,脾气越来越差,酒量越来越大,半夜在书房里一坐就是天亮。

而这三十八年来,斯托维尔也从打杂的仆人做到了管家。

公爵府里三百多号人,进出的钱款、粮食、布匹、柴薪,全从他手里过。

弗兰顿从不查他的账本,有人说管家捞了不少油水,弗兰顿听见了只回一句:“他要是想捞,三十年前就捞了。”

这话斯托维尔是后来才从别人嘴里听到的,弗兰顿从没当面说过。

他看着弗兰顿决定流放那个叫凯尔的侄子,看着探子一批批派出去又一批批没了消息,看着加里德带着二十个人走进北境再没回来,看着那个叫“猎犬”的雇佣杀手拿了钱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到最后,他看着弗兰顿在出征前那个深夜坐在书桌前。

那是斯托维尔最后一次见到他。

……

上午,斯托维尔去府库清点物资。

新来的军需官已经在场,带着两个文书,正对照清单核查弗兰顿留下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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