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斯的营帐扎在联军后方十里处的一座矮丘上。
和弗兰顿那边漏风的军帐不同,他的营地虽然只有两千人的规模,却扎得极为规整:
帐篷间距精确到步,马厩与兵营之间彼此相隔,巡逻路线以矮丘为圆心向外扩散三圈。
没有旗帜乱飘,没有杂乱争吵,没有缩在墙根搓冻烂脚趾的士兵。
两千铁骑分四营驻扎,每营五百人,每人配双马,战马和行军马轮换骑乘,草料按顿定量。
甚至连马粪都有人定时清理,堆在下风口统一掩埋。
此刻,身为总指挥的赖斯坐在军帐里。
帐内点着两盏铁架油灯,灯芯修剪得很短,火焰安静,不跳。
一张折叠行军桌摆在正中,桌面上铺着一块鹿皮。
皮面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一壶水,一盏空茶杯,一把出鞘的长剑横在桌沿。
帐帘被掀开,格伦走了进来。
这位副官从弗兰顿的营地骑了十里路回来,身上却看不出半点风尘。
他在帐门口站定,脱下手套,等赖斯抬头。
赖斯没抬头。
他坐在行军椅上,左手握着剑柄,右手捏着一块沾了细砂的羊皮布,沿着剑脊缓慢地推过去,金属和砂粒摩擦的声音很轻。
虽然赖斯身为六阶术士,魔法要比刀剑实用得多——但再怎么说,这把佩剑都代表着他的身份。
“说。”
格伦将自己一路的所见所闻都如实转告。
赖斯手上的动作一顿,忽然冷笑一声:
“一个连自己队伍都管不住的人,凭什么坐北境大公的位子?他们祖上的那点功劳,早就被败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