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事,”
海恩斯继续往下说,“昨晚扎营的时候,博尔顿领和瑞奇领的人因为抢靠山坡的背风位置,推搡了一阵。
两边都拔了刀,后来被我派人拦下的,没出人命,但骂得很难听。”
弗兰顿听完这些,只问了一个问题。
“我们目前的粮食还剩多少?”
海恩斯翻了一下手里的夹板。
“沿途的补给都没达到原定标准,目前来看……还够吃半个月。”
半个月。
弗兰顿没回话,拉过缰绳,调转马头往队伍侧翼走。
海恩斯还想说什么,看了看弗兰顿的背影,最终把话咽了回去。
弗兰顿策马沿着队列慢慢走了一段。
五千人的联军,说出去是个不小的数字,但真正摊开了看,就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旗帜稀稀拉拉地插在各领的队列前头,有几面已经被风扯烂了,边角翻飞着,布面上的纹章看不清了也没人去换。
步兵的行军间距忽宽忽窄,前面走快了后面就扯开一段空档,前面停下来后面就撞成一团。
走了九天,队形越走越散,到现在已经不像一支军队,更像一条被踩烂的灰色绳子。
拽一头动一截,松手就瘫在泥里不走了。
路边的雪堆上坐着一个年轻士兵。
弗兰顿放慢马步,低头看了一眼。
那个兵把左脚的靴子脱了,正靠着火堆,拿手搓自己的脚趾。
脚趾是紫黑色的,关节处的皮肤已经皲裂,裂口里渗着血水,被冷风一吹就凝在表面,变成一层暗红色的薄壳。
这支军队没有丝毫的凝聚力——从出格林尼沃城门那天起就没有。
五千人来自十几个不同的附庸领,领主之间有的不合、有的有旧怨、有的根本互不认识。
他们集结在这面旗下,不是因为忠诚,也不是因为信念,纯粹是因为弗兰顿·克兰是北境大公。
他发了集结令,这是附庸对上级的义务,不来的后果他们承担不起。
但仅此而已,没有人真心想打这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