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斯在主帐里铺开全幅地图,用炭笔标出了当前的位置。
“从这里到血枫领,走主干道大约有六百里。按现在的速度,抵达目标外围至少还需要两周。”
“粮食还够吗?”
海恩斯翻看账册:“按五千三百人的标准供应,我们携带的粮食还能维持一个月。这已经算上了沿途可能买到的部分。”
弗兰顿盯着地图上漫长的线路,手指点了点沿途的两个村镇。
“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拖不久。”
“是的。”海恩斯放下炭笔,“如果路上遇到桥梁断裂、道路损毁或者任何意外,粮食就撑不到战场。
而且围城战是持久的消耗,没有后勤补给线,我们拖不起。”
弗兰顿的手指沿着地图移动,去往血枫领有两条路。
主干道地势平坦,适合大部队。但问题在于,对方的斥候随时能发现他们。
走这条路,等于直接告诉对方自己来了。
另一条路要穿过德兰山脉东边的峡谷,路程不仅要近百里,而且隐蔽性也很好。
弗兰顿的手指在峡谷入口停留了片刻,最终还是移开了。
那条路最窄的地方不到五米,大部队根本无法快速通过。
就算拆掉车子用骡马驮运,五千人的队伍排成单列,会拉开好几里的长度。
万一在里面遭到伏击,连展开阵型的空间都没有。
更重要的是,他身后还跟着赖斯的骑兵。
进了峡谷,他的后背就完全暴露在了对方的眼皮底下。
听说塔伦就是因为被伏击了才败得那么惨,弗兰顿当然不会在一个坑里连摔两次。
“走主干道。”弗兰顿下定了决心。
海恩斯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
……
入夜后,弗兰顿带着两名亲卫去巡视营地。
荒野上散布着点点火光,各个领地的士兵划区驻扎,彼此之间界限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