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亨利是镇上的猎户,四十出头的老光棍,平素里最爱在下午到酒馆里喝杯麦酒,然后回家美滋滋地补个觉。
今天当然也是这样。
他翘着脚斜靠在椅子上,捏起一块奶酪往嘴里送,嚼了嚼后又灌了口麦酒。
“噢...爽啊。”他吐了口气。
“你们是不知道!那一剑下去!咔得一下,那个哥布林就死了!”
老亨特转头看去。
那是个脸喝得通红的年轻人,正一手端着酒杯,另一只手使劲拍着桌子,向一旁的几个同龄人吹嘘着:
“它那帮同伴全都跑了!一个都没剩!我追出去半里地,砍翻了三个!三个!”
“你们知道哥布林跑得有多快吗?嗖嗖的!”
“嗤。”
老亨利不屑地笑了声。
哥布林?他八岁的时候拿把草叉就能打两个!有什么值得吹嘘的。
“你什么意思!你是在嘲笑我吗?老东西!”年轻人听到了他的笑声,恼怒地站了起来。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像话。
老亨利眯起眼睛,正准备教训教训他,就在这时。
“嘭——”
酒馆的门被人撞开,两个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是个高个子年轻人,一头黑色短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脸上有着火焰燎过的痕迹,眉毛上还挂着点霜,看着风尘仆仆的。
他背着个破破烂烂的背包,肩膀上还扛着个巨大的包裹,腰间则是别着两把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跟在后面的是个...矮人?
看着非常魁梧的样子,一把长柄战锤横在背包上,和两柄短矛捆在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