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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刘季来到南墙根堆着的一堆破烂前。

他这个暑假在砖窑挖土,难免挖到一些破铜烂铁,每次都会顺手带回来,等攒多了就能卖点钱,那截生锈铁条自然也不例外。

刘季从一堆破烂里把铁条翻出来,这铁条不管怎么看都已经锈透,他死马当成活马医,找来一块磨刀石,试着打磨起来。

他提起十二分小心,生怕磨断。

就这么打磨了三四分钟,发现磨掉一层很厚的锈迹后,里面居然完好无损。

他精神一振,加快手上动作,十来分钟后,铁条露出它原本模样,果然是把短剑。

这短剑似乎是整个锻造成型,剑身与剑柄连为一体,是同一种材料,明显没开锋,否则即便锈蚀过,也能看见剑刃痕迹。

刘季不知道这短剑是不是李金满当年见过的那把,正要拿着去找他,忽然发现剑柄与剑身连接处有道极细微的缝隙。

这道缝隙本来是遮掩着的,因为锈蚀,又经过打磨,这才显露出来。

刘季仔细观察了一下,一手握住剑身,一手握住剑柄,试着拔了拔,结果还没使出多大力道,就听啵的一声,剑身和剑柄分开了。

原来它们是镶嵌在一起,而且厚达一公分的剑身,居然是中空的。

剑身中塞着团东西,刘季小心翼翼掏出来,这东西不像是布,可要说是革,又极薄极轻,也不太像。

他展开一看,只见上头画着一个图案,下面写着一行小字。

“以左手无名指的血,混以朱砂,将此符画于剑身,可斩鬼。”

刘季呼吸猛的一紧。

他仔细看了看那图案,发现跟他印象里的符一点都不像,不仅没半分美感可言,甚至看不出丁点规律,更像三岁小孩信手涂鸦。

于是对这句话有些将信将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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