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红的瞳孔微微缩了缩,喉咙有些发干。
“哦,对了……”
陆朝歌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把文件放在一边,开始掰着手指头慢条斯理地计算起来。
“这个叫红姐的,犯下这么多罪,我来算算能判多少年。”
“组织卖淫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个红姐,组织多人、长期经营、规模庞大——妥妥的情节特别严重,起步就是十年!”
陆朝歌掰下第一根手指,目光在袁小红苍白的脸上扫过,“强迫他人卖淫罪,根据同一条法律,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被强迫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一条,起步又是十年,数罪并罚,再加十年。”
陆朝歌掰下第二根手指,声音不急不缓,慢悠悠的做铺垫,“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协助组织卖淫罪、偷税漏税、洗钱——这些罪名,一条一条地算,就算每一条都按最低量刑来算——”
她将手指一根一根地掰完,最后摊开双手,像是在展示一份已经计算完毕的账单。
“这个红姐,下半辈子基本上就在牢房里过了。”
“表现好的话,也许能在七十岁之前出来晒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