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去告吧。”
“去跟我的《朗尼克七人证券法》说去吧。”
摩根的法律部门研究了整整三天。
他们把《朗尼克七人证券法》从头到尾翻了三遍,逐条逐句地分析,试图找到E违规的证据。
然后他们发现——
E虽然把华尔街搞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但每一步,都踩在了证券法的法律条文边缘。
合规,但不合理。
合法,但很恶心。
让你想骂都骂不出来,想告都没法告。
最后,他们只能得出一个无奈的结论:法律无法保护他们。
摩根气得摔了杯子。
洛克菲勒在电话里破口大骂。
大通那边,据说有高管当场心脏病发作。
但很快,华尔街改变了策略。
既然法律上拿E没办法,那就换一种方式。
舆论。
《华尔街日报》头版:“E的疯狂调查:是监管还是骚扰?”
另一家由财团控制的报纸,刊登了一篇长篇报导,标题是:“约瑟夫·甘迺迪:从华尔街之狼到监管疯狗。”
文章详细回顾了约瑟夫的投机生涯,暗示他『背叛』华尔街是为了个人野心,而不是为了什么『公共利益』。
还有报纸直接质问:“委员会到底在查什么?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还是为了搞垮华尔街?”
约瑟夫看到这些报导时,正在办公室里喝咖啡。
他放下报纸,笑了笑。
然后,他拿起电话,拨通了费兰的电话:“费兰先生,您看今天的报纸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