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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10日,怀俄明州,格雷伯尔市。

傍晚,四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正在结伴回家。

“明天来我家玩龙与地下城吗?”

邓肯·莫里森是个穿着黑色短袖,留着半长头发的十四岁孩子,他正邀请着自己的朋友马丁、克莱夫和莱昂明天来自己家玩,

“我可以当城主!我准备了一个超棒的冒险。”

“抱歉……我明天得跟我妈妈去趟牙医那儿。”马丁充满歉意地说,“然后我爸爸会带着我们去看望我奶奶。”

“好吧……”邓肯说,接着看向了剩下的两人,“那……克莱夫?莱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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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邓肯更加失落的是,克莱夫和莱昂也都露出了抱歉的神色。

“这些天我爸爸不让我出门。”克莱夫说,“你没听说吗?好多人失踪了,就在中心公园旁边的那条街上,还包括布鲁斯的爸爸——那个以前经常欺负我们的混蛋,他爸爸也失踪了。”

“我妈妈也这么提醒我的,她每天回家都要这么念叨几句。”莱昂摇了摇头说。

“但我们距离那儿至少有五英里远呢……”

邓肯夸张地说,  “好吧……我想我还是跟我爸爸一块拼船吧,下个月就要比赛了——你们的模型都做好了吗?”

“我做好了,也不是很难,对吧——只要让它能在水上浮起来,我不想到最后一名。”马丁说,“但我敢打赌肯定有一半的船会沉下去,所以我只要确保它不沉就行了。”

“我还没有。”克莱夫说,“这个周末我应该也要把它弄完,这样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距离比赛还有一个月吧?”莱昂看着邓肯和克莱夫两人那想着尽快把船拼好的势头,难以置信地问,“这东西只要努力一个周末就解决了。”

“万一我们的下一场冒险持续了四个星期呢?”克莱夫摊了摊手,“你知道邓肯写的冒险有多长。”

“越长才越好玩啊。”邓肯用显而易见的口吻说。

朋友们一个接一个地顺着路到家,邓肯作为住得最远的那个,最后一小段路只能自己走。

他的家是一座漂亮的白色二层别墅,草坪周围被他爸爸种上了一圈整齐的树篱,很容易能分辨出来。

外面的信箱上标着帕克路六号的牌子。

但邓肯很奇怪,爸爸的车已经停进车库里了。

邓肯的爸爸在珠宝店工作,一般都会比邓肯晚上半个小时才能回来。

吱嘎——  邓肯用钥匙打开了自家的门,越过客厅,在起居室里看见了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的爸爸。

起居室的电视上正在直播着新闻。

莫里森先生是一个长脸的中年男人,身上还穿着工作时的白色衬衫,看起来刚回家没多久。

“妈妈,我回来了——”邓肯朝另一头的厨房喊了一声。

“跟你爸爸一块去看会电视吧,邓肯,晚餐还有半个小时。”莫里森夫人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朝邓肯说,“还有,这个周末你不能出门——”

“为什么?”邓肯睁大了眼睛说。

但他其实也差不多猜到了原因,因为克莱夫他们刚刚提到过中心公园那儿有人失踪了的事情。

“因为外面不安全,邓肯。”莫里森先生在沙发上转过头朝邓肯说,“有个抢劫犯——他抢的就是我工作的那家珠宝店,感谢上帝,我活着跑出来了。”

“什么!”邓肯诧异地问,赶忙坐到了自己爸爸旁边,想要问问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你有看到那个抢劫犯的脸吗?他带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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