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7日。
杰克他们在中午之前抵达了蒙大拿州的海伦娜市,按照诃息的感应,耶稣应该就在这一片区域。
“但我们只能明天再找了,对吧,他一天就用一次神迹。”
弗朗多窝在自己的小窝里说,
“所以我们接下来要去吃东西!”
“吃什么?”杰克问。
“只要不是印度菜,什么都可以。”弗朗多说。
“披萨。”用西装外套裹着头的吉姆靠在侧边打着盹说。
“十五份。”弗朗多说。
“?”杰克将车停在了里德巷一家餐馆附近的停车场内,接着扭头看向右手边的弗朗多,“十五份?你要开店?”
“这不算多的,杰克,你看,你一份,爱丽丝一份,吉姆一份,诃息一份——”弗朗多数着人数。
“然后你吃剩下的十一份是吧……”杰克无奈地说。 “二十万!”弗朗多说。
“还没到帐呢。”杰克说,“不过……算了吧,你要吃多少就吃多少吧。”
“啊……父子情深。”
吉姆懒散地重新穿好了外套,打算下车——接着,他瞄到了旁边一直盯着自己的诃息,
“……你该不会这么盯了我一路吧?”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