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白马不仅没沾任何一条,且眼大而有光,形状如铃,颇有神俊之相。
排除了劣马之后,第一要看的就是眼睛,即『三十二相眼为先』。
随后再观头与骨,最著名的标准是『兔头』,即马头要像剥了皮的兔子头一样,方正、高峻、少肉而骨感分明。
千古第一顶流赤兔,或许就是这种骨相,而眼前的白马同样如此。
欣赏一番后,李峥转头对北宫钧道:“兄弟这次诱敌有功,这马便赏了你。”
北宫钧一愣,连忙道:“哥哥,这般好马,小弟哪敢......”
李峥打断他:“让你收着便收着,回头骑上它多杀几个金人。”
说罢,他摸了摸身旁的乌云。
此马虽然神俊,但乌云也不比它差,且和自己心意相通,这一点远比外在的骨相还难得。
北宫钧这才拱手谢恩,牵过白龙驹的缰绳,脸上掩不住喜色。
宝马赠英雄,英雄也爱好马。
马儿是武将沙场上的伙伴,可以说是武将的第二条命,一匹顶级的好马甚至能让武将的战力上升一个层次,北宫钧如何不欢喜?
看见北宫钧这幅模样,李峥也是若有所思。
好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祝严还未能将火枪、火炮搞定之前,骑兵依然是战场主角。
李峥记得,这个年代的西夏马,乃是朝野公认的第一等战马,被誉为『天下之最』。
连辽人也承认其品质,曾多次向西夏买马,只是西夏割据一方,很少有马匹流入周国、辽国境内。
如今西夏没落,自己倒是可以找机会,从那里搞一些极品战马来,专门配给头领们。
李峥往寨子深处看了一眼,问北宫钧道:“刘豹呢?”
北宫钧道:“在后寨堂里,秦祁兄弟带人围着呢。”
李峥点了点头:“走,去看看。”
后寨堂里,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尸首。
刘豹跪在尸首堆里,一会儿抱起这个,一会儿搂住那个,看着有些疯魔了。
李峥看向一旁的北宫钧,北宫钧又看向秦祁。
秦祁开口道:“都是他的义子,破寨之时大多数喽啰跑的跑,降的降,只有他的义子们拼死相护。”
李峥看着地上的尸首,大多是二十左右岁的年纪,最小的看着才十三四岁。
刘豹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父亲带你们回家......咱回家......”
李峥站在门口看了一阵,心里有些唏嘘。
想当初刘豹在河北何等威风,连破州府,拥兵数万,如今落得这般下场,当真是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