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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鞘上镶嵌了一圈颜色各异的宝石。

他拔出弯刀,将刀鞘随手丢在一旁。

而后把大拇指往刀刃上一蹭。

按着拇指,血顺着酒筹杯沿壁流下。

沈夜见状,无奈的耸了耸肩。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

他没法拒绝了。

再拒绝就显得是自己不懂事了。

索性,沈夜也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随身带的匕首,划破了拇指后,照猫画虎的滴血入酒。

陪着这位大月氏王子,满饮了杯中酒。

“豪爽,豪爽,沈大人真乃豪杰。”

马克见沈夜喝了酒,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了。

他一边大笑,一边从腰间扯下了一枚刻有奇怪文字的金令。

而后大手一挥,将那枚金令径直扔到了沈夜怀里。

沈夜接过那金令一看,其上文字一个不认。

但从令牌一周华贵的雕刻来看。

这枚金令象征着的,绝对不是寻常之物。

“沈大人,这是大月氏的王令,见令如见大月氏王室。

并且,若有朝一日沈大人需要,可凭此令,来我大月氏调动骑兵三万!”

马克说着,十分自豪的竖起了三根手指,但很快又尴尬一笑道:“不过,大月氏据此有千里之遥。

中间还隔着西蜀旧地,若贸然出兵三万至此,怕是还没到肃马,便被北莽蛮子给打没了。

不过,这份心意沈大人一定要收下。

另外,待我回大月氏后,会向父王谏言,与你所辖之北疆,建立为期三年的深度互市往来。

这枚王令,权当信物了。”

听着马克的肺腑之言。

沈夜心底不由得生出了一抹暖意。

戍边四年,从微末小卒到如今的燕州州牧。

虽说在官阶、待遇上,是与过去有了天差地别。

可实际上。

若以州牧之格局纵览天下。

他沈夜不过就是个光杆司令。

他所辖之燕州,超过半数的城池都被北莽蛮子控制着。

手中可战之兵,刨去守城、后勤之兵,拢共也只有五六万之众。

若是以寻常战法攻城,仅靠这五六万之众,怕是连一座城门都凿不开。

再加上,南干朝廷对他这个燕州州牧的态度异常暧昧。

三方势力都视他与边疆百姓为一枚棋子。

只想让他沈夜出力,却不想给他沈夜粮草。

一切的粮草、兵甲,只能靠北疆自给自足,别无他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

燕州几城即便被他收复了。

可未来仍旧迷茫。

毕竟,百姓的需求是会随着环境改变而日益提高的。

这一点,前世在特种兵学院时,思政课老师就曾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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