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兴趣的世家门阀可以直接购买,而他们得到的是这家国有商行在七十年,甚至一百年内的日后的分红收益,你以为如何?”李恪笑着问道。
魏征愣了一下,这个……好像跟陛下之前所说的有些像,但又有些不同。
至少运作主体是不同的,这个办法运作主体是国有商行,而国有商行从开始都是朝廷派遣,或者是朝廷雇佣的人员,一切都在朝廷的司法监管之下。
而不像是之前的办法,是人家家族的私有商行在运作,朝廷可不能随便去监察人家的私有商行。
“这个办法我感觉倒是可以。”魏征想了想,采用国有商行的办法,显然更加容易调查,这些证据求证可比之前那种方式要容易的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土地,以及地区的某些所有权等方面都没有争论,毕竟他们只是有收益分红权利,但是决策权却没有。
“那就你们去讨论一下。”李恪摆摆手,其实第二种办法可以说是一个巨坑,倒不是李恪要坑这些,或者整死这些门阀世家。
而是先挖坑将他们拉扯进来,至于他们日后是否听话,以及他们是否违法等等,这国有商行的利润那可操作的方面可是太多了。
当然这样的事情不能做太多,做太多有损国家信用,但这是对这些门阀世家的一个限制。
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当中,法律、规矩、政策等都必然是无法跟上国家发展的脚步的,某些野蛮的秩序和灰色的地带必然是先出现,然后才能够通过法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