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座承载了两三万人的城市,丹佛城的横向距离可能也就几公里左右,骑着马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能横穿城镇。
而伊蒙此行的终点就位于丹佛城的中心地带,也就是樱桃溪和南普拉特河的交汇处,人称“老街区”。该街区基本就是顺着河道斜向排列的,那附近有旅馆、银行、货栈、马厩、商店等等建筑,其实就是名副其实的“商业街区”。
当然,这些商店做的都是“正经”买卖,在东部的大城市里也随处可见。
而西部伟大的地方,除了所谓的“自由之风”,还在于它兼容并包,那些“不怎么正经”的商业也是遍地都是——丹佛专门有一整条街经营的都是那些“不怎么正经”的商业,而且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没错,就是老光棍儿菲尔生前经常混迹的“霍拉迪街”。
这条街上满是酒馆、赌场、妓院、沙龙……
一条街上承载着西部人的所有梦想。
所以这条街几乎就是整个丹佛最繁华的地方。
伊蒙和埃米利奥的“家”也在这条街上。
——不过他们住的并不是旅馆或者妓院,而是“寄宿屋”。
所谓的“寄宿屋”,其实就是介于“普通民宅”和“旅馆”之间的一种东西。
房屋的主人会将自家的卧室一间一间地长期出租给那些没有固定住处的人,除了提供床和几件最基本的家具以外,通常还会提供房客的一日两餐或者三餐。
这就是“寄宿”和单纯“租房”之间的区别——在旅馆租房,那里是不管饭的,但在寄宿屋租房,基本就相当于“管吃管住”。
当然,菜肴的味道怎么样就纯看运气了。
要是碰上一个手艺不错的女主人,房客每天至少能吃上一顿像模像样的热饭;要是碰上一个连盐和糖都分不清楚的蠢货,那接下来的日子可就有的受了……
但总的来说,寄宿屋的好处显而易见,它比旅馆便宜,也比旅馆稳定,适合长期居住,房客只需要按时缴费,其它的事情基本一概不用操心。
——不需要添置家具。
——也不需要自己劈柴生火做饭。
除了按时交房租、需要洗的脏衣服要往指定的篮子里扔、到了饭点儿就要下楼吃饭,过期不候以外,也没有其他的注意事项了。
这种待遇在西部已经完全够得上“幸福指标”了。
至于缺点——
——毕竟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东西,哪怕是伊蒙也不能例外。
寄宿屋里的房间通常比较简陋:稍微好一点儿的房间里能放下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个洗脸架;差一点儿的地方甚至会在同一间屋里塞进两三张床,让几个互不相识的男人挤在一起睡觉。
木头墙壁也起不到多少隔音作用,以至于住在隔壁的房客放个屁,整层楼的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要是碰上有房客打呼噜、磨牙、咳嗽,或者半夜带着沙龙女孩儿回来胡搞厮混,其他人晚上就别想睡个安稳觉了。
洗澡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大多数寄宿屋不会给每个房间准备浴缸,所以房客平时只能用脸盆和毛巾擦洗身体。要想在寄宿屋内舒舒服服地泡个热水澡,就得让屋主提前烧水,再把热水一趟一趟地送进房间的木桶里——有些房东会额外收费,而且价格通常还不便宜……
寄宿屋里的房客也是什么人都有:没有成家的年轻职员、刚从东部坐火车抵达丹佛的商人、等着春天进山的矿工、赶着牲畜经过城里的牛仔、没能在淘金热中发财的倒霉蛋,以及一些丈夫死在矿井、枪战或者妓女床上的寡妇……
这些来自不同地方、从事不同营生的人,每天早晚都会挤在同一张长桌旁边吃饭。
席间,有人会谈论黄金。
有人会谈论铁路。
有人会吹嘘自己昨天晚上在赌场的牌桌上赢了多少钱。
也有人会偷偷观察其他房客的腰包,思考等对方离开寄宿屋之后,应该从哪条巷子跟上去……
所以,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既不能随便相信别人,也最好不要轻易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职业。
——尤其不能让人知道自己刚从深山里带回来一包来路不正的钱财,以及二十张价值两万美元的铁路债券。
轻则一觉醒来,这些东西全部不翼而飞,重则第二天一早,整个丹佛都知道这件事了。
伊蒙和埃米利奥目前租住的那间寄宿屋不算高档,但也算不上差。
——至少房间里没有臭虫和床虱。
女主人每天早晚各供应一顿饭,咖啡可以随便喝,洗衣服和使用浴桶则需要另外付钱。屋后还有一座不大的马棚,只要每周多交几个硬币,就能把马寄养在那里。
鉴于伊蒙和埃米利奥共用一间房间,所以从好处想,他们只需要关门上锁,就能假装自己在德州之外还有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
但恐怕这个美好的幻梦就要到此为止了。
因为他们现在有了一个新的同伴,还是个漂亮女孩儿,这直接打破了原有的稳定结构。
伊蒙在路上就一直在琢磨应该怎么安排房间合适——他不放心让芙蕾雅一个人睡在单独一间房里,而芙蕾雅本人恐怕也不愿意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住在同一间房里……
——再者说,为了一个女人就把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赶出房间,这事儿听起来也挺那啥的。
嘶,难办哦。
而就在伊蒙为了这个难题纠结的时候,顶着“红鼻头”和“红眼圈”的芙蕾雅正好奇地观察着这个新鲜的污秽世界。
和城市外围不同,丹佛的市中心又是另一番景象:道路两侧的建筑基本都是砖砌建筑,看起来十分坚固,街道两边的人行道上也铺着看似体面的木板,整体环境可要比刚才的“郊区”好多了。
此外,她还发现自己的头顶上空架着很多线缆,听伊蒙说这些纵横交错的线是“电报线”,传说中的“电报”就是通过这些线来传递的,从这里发出一封电报,用不了多久就能传到夏延、传到堪萨斯城,甚至传到更遥远的纽约。
这就是这个时代最接近“即时通讯”的东西。
当然,方便归方便,价格也贵得要死,每多写一个字,就要多掏一分钱,所以大部分人还是宁愿写信也不用这东西——尤其是对于那些穷牛仔来说,有那个闲钱去酒馆喝酒、去妓院泡妞不比这强?一封信就能解决的事儿还用得着发电报?
更不要提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收到电报……
他们最先从拉里默街口经过,这条街十分繁华,商店的招牌是一块儿压着一块儿,几乎遮住了建筑物的二层窗户。
芙蕾雅在这条街上看到了衣着体面的商人、看到了满身尘土的矿工、也看到了和埃米利奥穿着风格十分相似的,披着毛毯的墨西哥赶车人,还有那些刚下火车的、风尘仆仆的东部旅客……
除此之外,她还看到一辆黄色的马拉街车正沿着嵌在路面上的铁轨缓慢驶来。
车夫正站在前面的露天平台上,不停摇动铜铃,让挡在轨道上的马车和行人赶紧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