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夫斯重新低下头,他把笔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开始写字。
乔治看见了最上面的几个词:
关于船热。
下面的字越来越密,关于发热时间、吊床位置、衣物是否烘烤、是否发现体虱、与病人接触情况等等。
“你准备把它寄回伦敦?”
“现在?”格雷夫斯冷笑了一声,“我如果把这个寄回去,行会会告诉我,我因为喝太多酒看见了会跳的瘴气。”
格雷夫斯抬头看了乔治几秒,随后把笔记本合上。他从口袋里掏出酒壶,拔掉塞子,把酒壶举到舷外。
已经走到甲板另一头的帕迪看到了,“你要干什么?”
格雷夫斯没有回答,他把酒液倒进海里。
帕迪的表情一下变了,“你疯了?”
格雷夫斯没理他,把最后几滴也倒干净了。
帕迪痛心的跑过来,“这是朗姆!”
“我知道。”
“能喝的!”
“我也知道。”
“那你为什么——”
“因为我今天不想喝。”
帕迪张了张嘴,这句话显然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格雷夫斯盖上空酒壶,把它重新塞回外套。“你毁了我的职业生涯,乔治。”
“我?”
“我不能继续给人放血了。”他拍了拍怀里的笔记本,“以后每割开一条静脉,我都会想起这一页。”
船身在浪里轻轻一倾,他伸手扶住木箱,低头看了看自己空掉的酒壶。“你这个人,乔治。”
“嗯?”
“让我非常不舒服。”
下午,乔治召集了所有还能值勤的人。所有人都换掉了囚服,有的换上了“斑鸠号”原来水手的衣服,破衬衫、帆布裤、旧呢外套。还有几个人套着海盗留下的衣服,袖口沾着油和火药。
现在看起来,他们至少已经不像一船刚被从底舱放出来的犯人。
“水还够六天。”乔治说,“面粉四天,硬饼干七天。盐肉很多,但其中两桶已经坏了。火药够打一场仗,不够打第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