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啊!老子怎么就取了这么一个晦气的名字,这是嫌弃自己死不够快吗?”电光石火间想清楚了以上种种的胡彪,心中如此默默地吐槽道。
吐槽归吐槽,手上的单手斧却依然全力劈下,劈到了汉戈匆匆抬起的盾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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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战斗开始后,因为长风商队展现出来的火力,与侦察到的情报完全是两个概念。
导致手下们的伤亡很有些惨重,连卫队长斯涅克这一个进化者也遭遇了不幸,被对方活活地阴死了。
甚至他右腿被斗牛犬大黄咬住的时候,汉戈镇长心中也仅仅只是有些郁闷,并没有如何的慌张。
更没有对今晚这一场战斗的胜负,有丝毫的怀疑。
但是当手上的盾牌,与消防斧发生了实打实碰撞的时候,他却是陡然地变色了起来。
无他!汉戈一直自豪着自己虽然出身在大戈壁的一个狗头人小部落,本身却不弱于大城市的那些天才。
因为他在第一次进化,也就是达到一级初阶进化者时,双手的力量就达到了390公斤。
四舍五入之下都能算是400公斤了,哪怕放到那些大部落中,也属于能被重点培养,修炼资源大量倾斜的天才人物。
如今他在达到了一级巅峰的境界后,双臂力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520公斤,自信在偌大一个大戈壁的同阶人员中,也是实力最强的那一批人。
结果了?丧彪据说完成自主进化都不到一个月时间,如今绝对是一个一级初阶进化者,手上的力气却比他还要明显强出了一线。
所以丧彪这个家伙,居然是一个万中无一的超级天才,对比起来他的那点自豪什么都不是。
意识到了这样一点的汉戈镇长心中发麻了起来,更决定今晚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一定要干掉丧彪。
理由很简单!如果等到这样的超级天才成长起来,那么将是他本人,还有狗头人部落和枯木镇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然而很快之后,汉戈就不这么想了。
在之后的战斗中,胡彪挥舞着斧头一顿猛砍,根本没有什么防守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