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包的肯定没有姓汤的多,毕竟当时热河是一个省,地面和人口都要超过科左不少,但即便只按汤某的十分之一来算,那也是二十万往上。
再加上其他三项,姓包的从民国初年开始做大,盘踞科左二十几年,所积累下来的财富数量,绝对是惊人的。
我估计,搞不好能上八位数,银元!
可就是这么一个“蒙奸恶霸大地主”,根据资料显示,他被清算的时候,只从他家地窖里抄出来一万多两白银,以及少量的黄鱼和金元宝。
关于他的巨额财富究竟去了哪里,当时本地人有三种猜测。
分别是被挥霍、被转移以及被藏匿。
先说第一种。
这完全就是时代的限制。
当时人们的金钱观都很朴素,他们根本意识不到,钱一旦多到了某个程度,想要花光是很难的。
至于第二种,更特么难。
因为那时候兵荒马乱,只有金银才是硬通货,纸币和银行都是靠不住的,更何况姓包的不是普通地主,他还是军阀,需要养军发饷,所以他手里必须随时保有大量的银元。
否则只要超过一两个月发不出饷,人枪就容易不听话了。
然而银元的数量一旦太多,即便兑换成更容易携带的黄鱼,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拿走的。
民国时期各阶段里,黄金和银元的兑换比例不一样,如果整体取平均数,基本就是一百银元兑换一两黄金。
这都甭多喽。
只要十万大洋,就得少说六七十斤的重量(民国时期还是十六两制)。
姓包的当时是逃命,不是旅游,我估计全家人能带个一百多斤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