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自然清楚苏云的疑虑。
在业内人眼中艺人在精不在多。
集中精力培养一个人当红艺人,远远好过签一百个查无此人的小糊咖。
签这么多人,资源怎么办?
如何培养?
如何管理?
这都是问题。
尤其是陈安连个正经公司都没有,苏云实在搞不明白他签这么多嫩模有啥用。
都留着自己用?
况且陈安的身份是导演,吃的是影视制作这碗饭。
在娱乐圈,影视制作和艺人经纪是两种天然存在矛盾冲突的业务模式。
制作方要节约成本,要找贴合角色的演员,是以做出更优秀、更赚钱的影视剧为目的。
经纪公司则是以保证艺人个人利益和公司收益为核心战略。
两手都要抓,不是不行。
手上得有足够的资源让制片团队和艺人团队都能唯你驱使,妥善运转。
更难的是要平衡两个团队的利益追求。
这点圈内就没几家能做到。
不知道多少影视公司在这方面栽了跟头。
比较典型的就是被誉为古装电视剧龙头,出品了仙剑系列糖人影视。
糖人走向没落,有蔡老板死守股份不愿接受资本注资的原因。
但同样也暴露了她没有平衡制作与艺人两方利益的手段。
叛忍频出,不是没有原因的。
得到新老板的再次确认。
苏云也识趣地不再出声质疑。
在她看来。
陈安愿意签,那些模特也不见得都会同意。
毕竟陈安手上除了那部还在拍摄中的《极品男士》外,行业资源基本为零。
这部剧虽然在网上有些热度。
但这些热度能够转化多少资源还是个未知数。
苏云快速掠过模特资料,查看起合同条款。
这一看她再次愣住。
简单的经纪条款后,一些她从未见过的条例映入眼帘。
【公司义务】:保证签约艺人一年内,在原收入基础上提升3倍以上,三年内个人收入提升不低于10倍......
并提供专属包装方案和定制写真方案......
【模特义务】:配合公司宣传、拍摄、商业合作、演出表演等工作......
【收入分成】:5:5。
【免责条款】:公司未达成合约条件,返还签约期间所有分成收益,并以现金补足承诺收入金额(原收入10倍)作为补偿;
艺人违约,追回所有收入(不限于包装、宣传、培训、分成收益),并十倍补偿公司......
【补充条款】......
这???
这是艺人经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