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一晚狼下山之后,巡夜的民兵不仅加了人,还带了实弹。
「你们打算抢劫?」
陆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占了道德制高点再说。
尽管用道德绑架这一招有点儿脏,可是谁让对方手里有枪呢!
只要顾忌一些,那么就会有回转余地。
如果换作老陆自己手里有枪,特么抢先一枪干死,回头就说当成野猪或野狼,死人没有资格为自己辩解。
「陆弥?果然是你!进山带了些什么回来?」
其中一名戴着解放帽的年轻民兵完全没有理会陆弥的话,视线掠过他,落在了挂满东西的货架上,手电筒灯光猛往上面照。
「双喜,有豹子,金钱豹,还有野猪,嘶,好大,好肥的猪。」
另一个拿着枪的民兵贪婪的目光不断在货架上打量,口水都快要流下来。
这一趟的收获远比上一趟更为丰厚。进山没多久,陆弥便与那只曾远远瞥过一眼的豹子不期而遇。
上一次,对方察觉到危险,提前遁走,可是这一次,却没能再有好运气,被锲尔不舍的陆狗剩穷追了两个山头,最终一记飞矛捅在了脖子上,死不瞑目的金钱豹连着半拉脖子的脑袋上依旧还凝固着难以置信的表情。
(豹子:你不要过来啊!噗!嗷!(=×ω×=))
蹭了公社拖拉机站的几天饱饭,陆弥的力气渐长,才有足够的爆发力和耐力追上豹子。
当然,不排除「管理媛」逼着学的「喵喵拳」可能也有些关系,毕竟「金鼓齐鸣」这种事情真的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现在虽然有自然保护区,但是百花岭一带显然算不上保护区,而且各地也没有严格禁猎虎豹等野生动物,撞上老陆这个饥渴难耐的杀星,只能算这头豹子时运不济,倒了血霉。
陆弥不客气地说道:「让开,我要回去了!」
没当面说好狗不挡道,已经算是客气了。
「等等,一切缴获要归公,东西留下,你可以走了!」
戴着解放帽的年轻民兵用手电筒挑衅似的笔直照着陆弥的脸,身后另一个民兵洋洋得意的端着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