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茜还不太会说长句子,但是她的数学已经学得很好了。
她伸着胖乎乎的手指,认真地数蚂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
齐薇薇坐在正房的廊下,手里织着一条毛裤。
她心神不宁。
阳光落在她侧脸上,照得那层细细的绒毛泛着柔和的金色。
她的手指翻飞,两根竹针上下穿梭,织出来的纹路细密匀称。
纯羊绒的线团是她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她拆了两件从信托商店淘来的旧羊绒衫,用碱水反复洗过,又拿梳子一点点把绒毛梳开,重新绕成团。
羊绒太细,单织容易断,她就混了棉线进去,这样既结实又保暖。
凌和平在部队,常年训练,膝盖和手最怕冻。
前世她在唐爱军身上花了多少心思?
给他织过毛衣、围巾、手套,可他从来没正眼瞧过。
有一次她熬夜织了半个月的毛背心,唐爱军接过去看了一眼,转手就送给了唐甜甜。
“甜甜身子弱,怕冷。”他理直气壮地说。
齐薇薇那时候还觉得是自己手艺不好,配不上唐爱军穿。
现在想想,真是蠢透了。
她把毛裤举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尺寸。
凌和平个子高,腿长,她特意多加了几寸。
裤脚那里,她用藏青色的线织了一圈暗纹,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摸着有细微的凹凸感——是“平安”两个字。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