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沉恭敬地行了一礼,便将今日在兴饶镇河岸偶遇那位赵大哥,以及交谈的始末,原原本本地向沈爷道来。
沈爷静静地听着,浑浊的老眼在烟雾后微微闪动。
直到陆沉说完,他才慢悠悠地将黄铜烟枪在桌角轻轻磕了磕,抖落些许燃尽的烟灰,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轻叹。
“赵无忌,嗯,是有这么个人。”
他缓缓开口,语气平淡,并无避讳:“当年,此人初露头角,根骨奇佳,悟性也属上乘,是个难得的好苗子。”
“老夫见猎心喜,确实点拨过他几手本事,想着结个善缘,看看能否收归门下。”
沈爷的目光似乎穿透了袅袅青烟,回到了过去:“可惜啊,此子心性与老夫所求不合。”
“他胸中装着的,是万丈红尘里的功名利禄,锦绣前程,为了攀附权贵,甘愿入赘茶马道豪族,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
沈爷的语气里听不出太多的情绪。
赵大哥是赘婿?
陆沉着实有些意外。
那位气度威严,官威深重的赵大哥,竟还有这样一段过往?
能在那种境遇下走到如今地位,这人的手段,着实厉害!
真算得上是能屈能伸了。
“如今嘛。”沈爷磕了磕烟锅,拉回思绪,“他倒是得偿所愿了。”
“听说他深受那位小国公爷的赏识,坐上了巡山司的头把交椅,位高权重,也算是在这茶马道真正出人头地了。”
沈爷的语气带着一丝世事难料的感慨。
他并非瞧不起赵无忌的选择。
人各有志,追求功名富贵本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