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她在欧洲和其他地区赚到的钱,最终需要上缴给美利坚的部分实际不足4%,甚至更少。
换句话说,只要她在国内赚得越多,依法缴得越多,美利坚能分到的其实就越少。
而这个特殊的缴纳税款的循环里,最难的环节,往往是艺人愿不愿意缴纳这45%。
恐怕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利坚,两国在设立这个最高个人税务线的时候,都没有想过,有人真的会按照这个冤大头线来缴税。
毕竟这可是接近对半砍的钱!
要知道避税和逃税,才是正常普通人的思维。
可茜茜却反其道而行之,并且一直毫无怨言,基本从第一笔片酬入帐开始,就一直是这么操作的。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是一个完全不物质的人,你让我住茅草屋也可以,我觉得很开心,我也不在乎你有没有钱,毕竟钱再多就是一个数字,够用就行,而且我也能自己挣钱。”
另外从这里也可以合理猜测一下,刘奕菲有时候会在国内接的一些小品牌的短期代言。
比如熊猫、猫人、追觅这些,很有可能就是为了冲抵税率接的。
可能是因为这几年在欧洲和中东赚的多了,之前保留的抵税额度不够了,所以多接一点短期代言,然后给国内缴税,然后得到更多的冲抵额度。
这里又要明确一个点,不要二极体思维,也不要到处胡乱吹,给茜茜树立什么不给美利坚缴税的人设。
缴纳肯定是要缴纳的,只是多少的问题,以及合理规避的问题。
既然已经说到了这些税的问题。
那么就说一下很多人在点娘宣传的退籍税这玩意儿。
其实很多人都理解错了,这东西没有那么恐怖,特别是对于茜茜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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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籍税这个玩意儿,是当你宣布退出美利坚国籍,递交申请的前一天,美利坚会把你全球的所有资产视为出售,然后增值的部分,收取23.8%的税。
也就是说,如果茜茜她所有的钱都交过税了,没车没房是个穷逼的话,她连分儿逼都不用交。
因为她连基本要求都满足不了。
退籍税这个玩意儿,就是为了限制那些有大额净资产的人设置的。
就是说你在美利坚挣的钱,你必须交税,交完税以后你才能放你走,就是这么个概念。
而前面已经说了,茜茜名下是没有任何财产的。
她是真正的字面意义上的没车没房,所以就没增值的部分,根本不用交。
之所以这样操作,何亦安猜测有可能是茜茜早就准备好了退。
之所以还没有退,那就肯定是有其他的考量。
就说一点,挂着美利坚籍,它确实是方便啊。
她不管是接欧洲的代言,还是中东的,都很简单的。
其中有些东西如果是中国籍,她也不好接……
说这么多就行了,再多又要涉及敏感的内容了。
正是因为清楚这些,所以何亦安每每想起刘奕菲成年前演的那么多戏,片酬除了《仙剑》之外,最高的居然是小龙女的8000块一集。
就觉得她有些亏了。
也就是说,几个月的时间拍了那部戏,累死累活的,到头来还弄了一身伤病,还差点儿死了,才赚了三十二万多。
这让何亦安都有一种让她不要演这戏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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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刘奕菲要跟他的剧组来拍戏,清楚这一系列问题的何亦安,即便是拥有鸿星坞的股份,也不可能让刘奕菲不拿片酬。
甚至还要往她能拿到的最高档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