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金蝎自己很有底气。
过了一阵子。
楼上传来脚步声。
金蝎从楼梯口走下来。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对襟褂子,袖口挽到小臂,露出前臂上纵横交错的旧疤。
左额角那道从发际线延伸到眉骨的疤痕,在灯光下像一条蛰伏的蜈蚣。
身后跟着两个人,一左一右,步子整齐得像一个人。
金蝎走到主位前,没有急着坐下。
他环顾了一圈宴客厅,那双浅褐色的眼睛扫过每一张脸,扫得很慢,像是在清点人数。
“诸位赏脸,我感激不尽。”
他的声音不大,但宴客厅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停了手里的动作,抬头看向他。
“今天请各位来,没有别的事。我的绰号叫金蝎,离开十几年,今天回来了。”
他顿了顿,继续往下说:
“我回来,不是要跟谁过不去,但合联社的旗,我要重新竖起来。城北那几条街,原本就是我们合联社的地方。我拿回来,天经地义。”
话音落下,宴客厅里静得能听见茶杯里冒热气的声音。
城北那几条街,现在大半在洪义会手里,小半被几个小帮派占着。
金蝎一张口就要全部拿回去,这是要跟洪义会和白头祥正面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