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到了下午,雨停了。无论是校场里的军卒,还是看台上的将校,包括高伯逸在内,都是饥肠辘辘的没有吃饭。
“可以了。杨素,鱼俱罗,听我号令。
刚才离开原地,始终没有返回的,拉下去斩了,用他们的鲜血,染一面红色军旗,以儆效尤!”
“刚才离开又退回去的,打五十军棍,降为军中杂役,以观后效。”
“刚才原地坐下的,打十军棍,以示惩戒。”
“刚才站着擦身上雨水的,记下五军棍,下次再犯事,数罪并罚。”
“刚才原地站着不动,并且没有说话的,赏赐两千文!”
商鞅立木!
高伯逸身后的将校猛然醒悟了!
果然是有奖有罚,恩威并施啊。
就那么十几个军卒出去避雨始终没回去,这些人就算被杀了,也无人会同情,只会私下里嘲笑他们傻逼。
不教而诛是为虐,那么高伯逸这么做,算不算“虐”呢?
其实是不算暴虐的。因为军法在那里摆着,上级没有说解散,军法又没有说下雨你就可以乱动,那么你凭什么私自脱离队伍去避雨呢?
严格来说,这就是应该斩首的罪行,高伯逸做得一点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