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崔氏是渣女吗?或者说,她这样反复离婚结婚,是不是保证了自己的权力?
恰恰相反,从这件事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崔氏几次离婚结婚,很可能都不是因为个人因素,要不然无法跟这几位“前夫哥”都有往来。
她离婚结婚,很可能都是身不由己。这算个屁的女权啊!
这就是唐代贵族婚姻的一個缩影,和普通人认为唐代女性权力大的直觉很不一样!
我这篇是要聊李季兰,为什么要写崔氏呢?
因为这关系到唐代婚姻的一个重要“潜规则”。
唐代的社会文化,是对未出阁女子要求极宽,和婚后女子要求极严!
是一个贞操观念淡薄,但宗族观念强烈的怪异集合体!
世家贵族出身的女子,婚后,代表着妻家的颜面,维系着政治婚姻的稳定。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牌面!
婚后如果乱搞,那就意味着自己娘家颜面扫地。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而不结婚,更是奇耻大辱!
唐代社会对她们就是这么严苛!
那么,凡事皆有例外,为了规避这样严苛的婚姻规则,唐代的女人要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