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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换了身马甲就认不出来了

石守信麾下部将,今夜都从孙皓妃嫔里头,选中了一个自己中意的,然后直接抱走,不知道去哪里快活了。

可是石守信本人却一个也没有挑,只是下令将剩余妃嫔都送去石头城,他本人则是在几个亲卫的护送下,由昭明宫的一个老宦官领着,来到孙皓在昭明宫的御书房。

所有的火把点燃后,这里的珠光宝气与奢华,把石守信给震撼到了。

说真的,论享受的话,此时的司马炎跟孙皓比,还是个弟弟呀!

御书房并非独立殿宇,而是昭明宫正殿东侧的暖阁改造而成。三面紫檀木通天书架仿佛墨色山脉,顶部消失在阴影里。书架的每一格都镶嵌着螺钿拼接的祥云纹,在火把照耀下,流转着珍珠母贝特有的虹彩。

书架上陈列着一卷又一卷的竹简书,整整齐齐却很少被动过一般,上面积满了灰尘。

显然,孙皓不是个爱读书的人。

不止如此,御书房地面铺着三层地衣,踩在上面,又松又软。

最下层是寻常的羊毛毡,中间是蜀锦,最上层竟是用不知道名字的彩鸟羽毛所织就的丝毯,色泽鲜艳异常,带着不同于中原的迥异风格。

行走其上悄无声息,只有羽眼在光影变幻中时明时暗,仿佛踏着星河。

不得不说,孙皓的品味不错,这里充满了南方的华贵色彩,在北方既不好弄,也不应景,却又是浓厚的异域风情。

比如说这些彩鸟就不好抓,更何况要弄这么多羽毛,那得抓多少只才够?反正孙皓应该是不关心这些事情的,他只要爽而已。

这里带着士族特有的、将文雅与豪侈熔铸一体的矛盾气质,并融入了南方特有的风情。

石守信想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话,其实多少还是杜甫有点少见多怪了。

权贵们哪里会这么粗鲁呢?人家的生活精致而体面,绝非是用金锄头耕田!

「投胎投的好,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石守信忍不住叹息了一句,从这件华贵的御书房就能看出,东吴最后被灭,实在是输得不冤枉。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孙皓。

这御书房并不十分宽敞,却挺幽深的,是一个很明显的长方形。掀开那朱玉碰撞发出阵阵脆响的帘子,映入眼中的,是一张硕大无比的床。

在书房睡觉,是这个时代权贵们的最爱。

不是说男人最隐秘的地方是书房嘛,这句话在这个时代依旧适用。石守信也喜欢如此,所以在临淄的都督府书房里,有一张比普通沙发稍微宽一点的卧榻,侧面带靠背的那种。

累了就躺着歇会,有时候石守信也会把自己的妾室带进来,不穿衣服在这张卧榻上一起玩耍。

偶尔施展不开,玩得不够尽兴,他也懒得去换张榻。

然而孙皓是不一样的,他在这方面受不得半点委屈。

这张床架是整块降香黄檀木雕成。这种南面进献的贡木寸木寸金,木质坚密如铁,纹理却温润似蜜。

床不仅大得离谱,足够十个人同时躺在上面,而且工匠以鬼斧神工的透雕技法,让云雾在木质纹理间自然流动,神兽的鳞羽纤毫毕现。当夜明珠的光晕透过这些镂空时,墙上便会投下光怪陆离的投影。

石守信不敢想像孙皓与美人在这张床上欢爱的时候,墙上的影子会有怎样的变化,类似情趣非亲身经历不能体会,只能说妙到极致。

石守信觉得孙皓似乎点错了技能点,没有在国事和政务上下功夫,反倒是对身边的享受非常在行。

床围也设了三重帷幕,这个石守信都是第一次见到。

最外层是素纱,轻若无物,夏日防蚊;

中层是蜀锦,织着云气纹,秋日御寒;

最内层却是整幅的「孔雀羽绳丝」,乃从所征服的南方地域掳掠而来,用各色彩鸟的羽毛捻入丝线织成,昏暗中也流转着虹彩。

「走吧,回石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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