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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很清醒,甚至可以说是对自己很残酷。

他从不被成功冲昏头脑,从不被荣耀蒙蔽双眼,更是从不会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妄想。

他早已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的族人,将自己短暂而热烈的生命献给了人类的笑容。

一个是有死的凡人,如朝露般短暂。

一位是不朽的天神,比星辰还永恒。

他知道自己的定位。

尘土终将归于尘土,而星辰,也终将只会归于星辰。

对凡人来说,十年八载是漫长的一段时间,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一段经历,甚至可能是一生的黄金岁月。

但对于不死不朽的神只来说。

这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纵然是沧海桑田、山河变迁,对神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也不过是————睡一觉、打个盹的功夫罢了。

那善良的,美丽的,可爱的,活泼的,灵动的大洋神女。

她是那么的光辉璀璨、完美无瑕,可————又是那么的高不可攀、遥不可及。

莫说是凡人,即便在诸神之中,也没有谁会不喜欢大洋的女儿。

但,无论什么样的凡间勇士,无论多么伟大的英雄,也不会、不敢妄想可以和大洋的女儿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

「白日做梦」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件事情的荒谬与狂妄。

凡人那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一生。

对不老不死、不朽不灭的神来说。

不过是神生漫长岁月中,一段微不足道、甚至转瞬即忘的小小插曲。

大海会记得海中翻起的一抹浪花吗?

亦或者说,人会爱上一朵花吗?

即便会爱上一朵花,但人会和花共度一生吗?

花开花落,不过一季。

而人依旧。

神,亦是如此。

多么狂妄的人,也不敢奢求,更不会去想可以得到一位神的爱。

更不敢想,去让一位神,为了一个注定化为尘土的凡人而停留。

自天地开辟以来。

神与凡的界限,便是如同天堑一般!

既泾渭分明,又遥不可及。

在过往无穷历史的长河里,从未有任何神凡结合的案例。

一例也没有!

凡灵胆敢有这个想法,都是对神的亵渎!

更何况,即便对方并不介意,甚至真是和对方许下永恒的承诺。

可凡人谈何永恒?

在一位真心爱着自己的高贵神只心口,烙下一道必然的伤痕,这又于心何忍?

所以。

莫说欧多罗斯现在忙得脚不沾地儿,除了公事,心中想的再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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