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一点多了,顾衡打开餐盒,里面的饭菜还热着,他慢慢地吃完,然后去刷了一下餐盒,回来之后,整个人的状态就完全不一样了。
顾衡看了看这两个红色的帐本,他想起了刚刚好像做了个梦。
梦里——
算了,梦里不重要。
顾衡打开了第一个本子。
这俩帐本顾衡都翻开过,也看过对应的证据册,这大概率就是很普通的帐本,和其他的没什么区别。
顾衡大概翻了翻,他甚至连猴子是色盲这种毫无根据的可能性都想到了。
停!
顾衡止住了越来越分岔的思绪,拿笔开始写。
假设确实有人指使猴子来偷这俩红色的本子,或者偷其中一份,那么指使人是谁?
考虑到这个传销组织本身就是以“戏班子”的形式存在,那“猴子”应该是很好找的,但是主犯都进来了,难不成是从犯?
顾衡通过证据册,可以发现,这两个帐本里的记录也并非孤证,证据册上不存在只有这里能认定某人犯罪的内容。这个传销组织被抓,是大量人员的口供交叉认证的,有些笔录里的内容相互矛盾,为此做了多次补充侦查。
总之,整个传销网络上,不太可能有人能独善其身、把自己摘出去,除非这个人本身就是外人,而且本身与传销组织的交集很少,少到只有这两个(或其中一个)本子上面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