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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了,这是你三个月内第一次向我进行法律援助,我整天都在等你的电话。」

这话传到洪有为耳中,就另有一番意思了。

「我不回中国了,我要和我妈妈通个电话,把这件事告诉外公外婆。」

「不,你还是回去吧!」

洪磊这个时候要抓狂了。

「我和丹妮丝只是合作关系,她在十年前在教堂忏悔,我帮她解决了一点问题,随后她在我的鼓励下考上了法学院而已,而她帮我解决一些法律问题而已,就这么简单,没有八卦,没有暧昧,更没有感情,不许给你妈通电话!」

「那你没告诉他,我在上帝前起誓要嫁给你吗?」

「别乱说话,我的上帝啊,你想让警察把我抓走吗?」

洪磊双手捂脸,无力仰靠在椅背上,在美利坚,你向上帝发誓要嫁给某个人时候,从道德和宗教上来说...

成婚誓约已经完成一半了。

很多宗教家庭都不认联邦政府的那张结婚证书,而是更认在教堂里举行的婚礼仪式。

顺带一提,纽约州的法定结婚年龄是18岁。

明明被拒绝了,丹妮丝依旧面带笑容。

「我知道,所以我等到了现在,那个男孩是你姐姐的孩子吗?我听你提起过他。」

「男孩?」

洪磊看了看洪有为的那张脸,好吧,他是长得比较嫩,那张脸在美利坚说是十六、七岁都很正常。

「丹妮丝,他只比你小两岁。」

「真的?我以为他还未成年,你们中国人长得都很年轻,这是我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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