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
带走!
通通带走,一件不留!
时至今日,赫连勃勃终于确定自己究竟是为什么而活——
他是为了带走自己想要的一切。
无论是那一缕握之不及的清风,还是远在南地,尚未谋面的阿图玛......
阿图玛怀中嘤嘤学语的孩子,被阿图玛冷落的夫婿.......
甚至,是那个久别的【故人】。
他一定,通通都要带走。
“南边小子,你知道我这回为什么偏偏这么笃定吗?”
赫连勃勃还在笑,只是这回,唇边的笑意中,多了几分释然与耐人寻味:
“因为答案,是你送到我手边的。”
“我听到了痴奴的名字......时隔多年,我终于又听到了痴奴的名字!”
若说先前赫连勃勃只是对禤飞星所描摹的‘阿图玛’只有一个隐约的轮廓.......
那在听闻【痴奴】二字之后,那轮廓便彻底显化成了一道命定的选择!
正如他先前所说,在草原上生过孩子的女子,代表能够生育。
那连痴奴那样的人都甘当‘外室’的女子......
肯定还有什么连禤飞星都说不上来的特别之处。
毕竟,赫连勃勃太清楚那个故人有什么样的本领——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世人无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的事儿,他都知道。
甚至只用一句话,就让阿史那大可汗更改心意,延后三年南下,先远征蒙西......
若不是因为‘那件事’,痴奴根本不会离开王庭。
而王庭的头顶肯定还能比天下多一颗脑袋!
赫连勃勃太清楚,这天下,不会有人比痴奴更聪明!
这天下,根本不会有人比痴奴更聪明!
痴奴的选择,怎么可能会出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