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在上海呆了三四天,终于等到了这个合伙人的消息。而此时,这人又告诉他们,自己到了云南。
为了追回款项,二人也顾不得许多。定了当天的机票,又辗转到了云南。到了云南之后,二人协商,想要以二十万为诱饵,让合伙人把剩下的六十万吐出来。
可他们千算万算,以为自己下的饵足够诱人。唯独没算到,他们才是真正的大鱼!这二人又哪会知道,他们所谓的合伙人。根本没在上海,也没在云南,甚至都不在国内。
虽然这俩人的情况是特殊案例,但是当时这种方式,就是缅北这边的惯用手法。情况不同,但却是异曲同工。饵在国内,钩儿也在国内,网,却是下在缅北这边。
据说,那个合伙人。一开始来东南亚这边,确实是为了开发工程。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接触到了这边园区的人,他就觉得自己累死累活,几年干工程的收入,抵不上这边一天的进账。
后来,自己索性就在这边拉了个山头。这二人,就是他的第一笔生意。
二人当时是从长水下的飞机,出了机场。就被这人忽悠到了版纳,说是到版纳这边,安排熟人去接待他们,来见自己。
到了版纳之后,这二人就被所谓的熟人直接带着越过边境线,后来辗转到了缅北。
到了缅北,二人确实也见到了这个合伙人。可就在几人喝酒交谈的之时,却不小心着了这个合伙人的道。
他们的酒水里面,全都被做了手脚的。
其实,对于判官欧文这种大公司,要对付这区区二人。完全没必要大费周章,但是,当时那个合伙人,由于是新建的山头。
对这些“业务”不是很熟悉,所以,也就只能用药。
在当时来说,用药是很常见的。当然,这是国内的“专属”!来到缅北,只要踏进这边,基本上不用那么麻烦。
这边不至于有刀枪不用,去选择用那么低级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