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是自己弄年会,环节自己来,就当演唱会开。而且完全可以发挥想象力嘛。反正华国好声音的决赛也是要包一个大场地,搞一个类似演唱会的形式,那么完全可以把两者结合一下嘛。
想到这里,林渊笑了笑,继续开口问道:“那公司和歌手是具体怎么分成的?”
“这就是行规了。”张总笑了笑,“对于没有根基的新人,签约年限一般都是五年起步,甚至是八年、十年。因为前期公司承担了全部的制作和几百万的试错宣发成本风险,所以前三年的商演和代言分成,往往是公司拿八成甚至九成,歌手只能拿一到两成。等过了前期成本回收阶段,或者歌手真正跻身一线了,才会重新坐下来谈合同,改成四六分或者五五分。”
林渊听到这里,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前世刷龙王短剧的时候,各种什么 SSS 级合同、什么 D 级合同,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就是你有什么样的资源,如果你真的很牛逼,自己能发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有了商业价值,那么就给你升资源、升咖,给你更多的预算。
说白了,音乐圈的本质就是一个重资产宣发的风险投资。很多公司花几千万签一百个新人,只要赌中了一个能写出爆款歌的,靠着疯狂走穴商演就能把所有的亏损全填平。